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遼政發〔2015〕21號文件取消和調整行政職權承接結果的通知
各街、鎮,區政府各部門,產業園區管委會: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調整理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5〕21號)有關要求,經審核論證,區政府承接省政府取消和調整行政職權42項。其中:取消行政職權13項、承接行政職權4項、調整為內部審批5項,保留工商前置審批3項,改為后置審批17項,現予公布,并將做好承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規范行使職權
區直承接職權部門要加強同上級對口部門的協調溝通,盡快熟悉工作業務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事項辦理流程及標準,依法依規行使職權。同時,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措施,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
二、優化權力運行
區內接權部門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積極推進承接的審批服務事項進駐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集中辦理。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切實加強管理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已取消的行政職權落實不到位、濫用承接權力等行為,發現問題要嚴肅查處,確保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區人武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工會、區婦聯、團區委 |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2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