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政發[2016]17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42號)精神,加強我省城市配送體系建設,提高城市配送發展質量和水平,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提高城市配送服務保障能力為目標,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完善機制、整合資源、合理布局、優化結構、創新驅動,營造城市配送發展的良好環境,推進城市配送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傳統倉儲向現代化配送和供應鏈管理轉變,滿足廣大居民消費升級、現代流通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市場運作,政府推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配送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提高城市配送服務能力。加強政府統籌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宏觀引導,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資源整合,綠色環保。合理有效組織商業、物資、郵政、供銷等倉儲、配送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更新改造城市配送設施裝備,發展綠色配送,減少交通堵塞、噪音、尾氣排放等影響,改善城市居住環境。
統籌協調,分類推進。以培育市場主體、優化城市配送網絡布局、完善城市末端網絡、創新城市配送模式為重點,在城市快速消費品、生鮮食品、醫藥、農資、危險化學品等領域率先突破,促進城市配送體系整體協調發展。
創新驅動,注重效率。以企業為主體,加強產學研合作,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技術創新,促進城市配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資源共享,建立長期、穩定的利益聯結鏈條,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發展目標。
構建覆蓋全省、需求匹配、層級合理、高效便捷、綠色環保、監管有力的城市配送服務發展新格局,在網絡布局、設施裝備改造升級、技術應用、標準推廣、模式創新、功能完善、交通管控、市場監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提升城市配送網絡化、信息化、標準化、專業化、社會化和國際化水平,提高城市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到2020年,城市配送網點覆蓋率達到60%以上,連鎖零售企業商品購進統一配送率達到80%以上。
二、重點任務
(四)優化城市配送服務網絡布局。(推進傳統倉儲、運輸、商貿、供銷、郵政、快遞業轉型升級,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形成層級合理、規模適當、需求匹配的城市配送節點網絡。增強重要商品的口岸、區域和跨境多式聯運、倉儲中轉分撥與配送能力,提高城市配送的協同化、精細化水平。在交通樞紐、口岸、能源和產業基地、工業產業園區、特大型生產制造企業周邊,規劃發展一批綜合性、跨區域、輻射范圍廣、大批量貨物中轉、倉儲、加工型物流園區和海外倉儲物流園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廳、省商務廳、沈陽海關、大連海關、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口岸辦、省供銷社配合)在城市周邊、商貿業集聚區、批發市場、居民集中區附近,培育發展一批城市配送中心;在城市社區等末端配送需求集中區域,培育發展一批末端配送網點。(省商務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廳、省公安廳、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配合)
(五)建設城市配送信息服務平臺。
鼓勵和引導物流園區、城市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建設企業信息系統。支持基礎較好、具有較強資源整合能力、品牌影響力和綜合競爭力的企業投資建設全省城市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集成城市配送信息服務、電子商務、供應鏈融資、電子政務、信用評價等綜合服務功能,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開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數據共用,提高商品供應、批發、配送、末端網點和金融等增值服務企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的配送信息化水平,形成技術、安全監管接口標準統一、服務管理規范的全程透明可視化、智能化、一體化、國際化的城市配送信息服務系統,逐步解決“信息孤島”問題,降低交易成本。(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沈陽鐵路局配合)
(六)改造升級配送設施裝備與技術。
鼓勵和引導一批企業將自用停車場、配送站點向社會開放。在城市商業中心區和公共服務區建設配送停車和裝卸場地,為配送車輛提供停靠、裝卸便利。(省商務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國土資源廳、省郵政管理局、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供銷社配合)鼓勵和引導城市配送園區和企業應用條形碼、射頻識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訂貨、庫存控制、集裝單元、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北斗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地理信息系統、配送路徑優化等物流新技術。(省商務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廳、省公安廳、沈陽海關、大連海關、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配合)鼓勵企業采用立體倉儲、綠色倉儲、移動貨架、搬運裝卸、分揀加工、節能和清潔能源及新能源運輸工具、特種車輛以及鮮活農產品產地預冷、初加工、低溫倉儲、冷藏保鮮、冷鏈運輸等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專業化的設施裝備;建設城市配送信息追溯系統和標準化托盤循環共用系統,提高城市配送的現代化、柔性化水平。(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廳、省農委、省郵政管理局、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供銷社配合)
(七)推廣先進的配送模式與服務方式。
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配送中心建立戰略聯盟,加強合作,統籌管理,對區域內用戶實施共同配送。鼓勵大型連鎖商業配送中心,通過統一采購、標準、價格、配貨、標識、核算與管理,為所屬門店和社會網點實施統一配送。支持醫藥、食鹽、煙草、農資和危險化學品等特殊商品流通企業建立全程跟蹤、控制與監管的專業化配送中心。(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農委、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配合)鼓勵電子商務和快遞業聯動發展,推動快遞企業與商業機構、便民服務設施、社區服務組織、機關學校管理部門,以及第三方企業開展多種形式合作,提高區域和城市內快遞物流配送的快速、準時、個性化服務水平。(省商務廳牽頭,省郵政管理局、沈陽鐵路局、省供銷社配合)
(八)加快城市配送國際化進程。
以沈陽、大連、營口、丹東、錦州等口岸為重點,充分發揮大連保稅港區、沈陽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及營口、盤錦、鐵嶺等地保稅物流中心的政策和功能優勢,培育發展一批內外貿一體化的國際物流園區、城市配送中心和快遞轉運中心,提高國際采購、國際中轉、國際配送、保稅倉儲、出口加工和集散分撥配送能力。鼓勵國內物流企業同國際先進物流企業合作。培育發展一批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促進海外服務網絡建設,拓寬市場發展空間,提高外貿運輸代理主導權控制能力和規模化水平。努力打造連接海內外、溝通沿海地區、輻射東北及內蒙古東部腹地、面向東北亞的跨境物流配送網絡,促進國內外干線運輸與支線配送網絡的有效銜接。(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廳、沈陽海關、大連海關、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口岸辦、省供銷社配合)
(九)加強城市配送標準化建設。
推進倉儲、配送、流通加工等城市配送關鍵環節的標準化、專業化。宣傳貫徹實施大型商場、超市等商業設施配送停車場地的配建標準、倉儲業管理辦法、擔保存貨第三方管理規范、網絡零售倉儲作業規范與評價、綠色倉庫要求及評價、聯運通用平托盤主要尺寸及公差等有關標準。(省商務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沈陽鐵路局、省質監局配合)宣傳貫徹實施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等有關標準。允許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電動三輪車等小型運輸工具合法合規實施終端配送作業。(省郵政管理局牽頭,省公安廳配合)完善城市配送車輛技術標準和通行管理,統一車輛標識。宣傳貫徹實施車用起重尾板加裝與使用技術要求等有關標準。(省公安廳牽頭,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先照后證”改革措施,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全面落實監管職責,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省工商局牽頭,省交通廳、省公安廳、沈陽海關、大連海關、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允許物流企業經營網點設立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各級政府負責)快遞等物流企業總部統一申請獲得的資質,其非法人分支機構可通過備案獲得。(省交通廳牽頭,省郵政管理局、省商務廳配合)簡化車輛道路運輸證年審手續,優化審驗程序,基本實現網上年審。(省交通廳牽頭,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配合)
(十一)保障合理用地。
將物流倉儲用地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支持利用工業企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興辦配送中心,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租賃的,應按規定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強化物流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強度,按照規定認真落實物流用地稅收優惠政策。(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配合)
(十二)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
省直相關部門和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城市配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大力推進城市配送發展。(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商務廳、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配合)。鼓勵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參與城市配送體系建設。建立銀企合作平臺,完善對接機制,進一步拓寬物流企業投資融資渠道;鼓勵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方式,推進城市配送企業與金融業融合發展。引導金融機構探索適合物流業發展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在審貸機制上建立綠色通道,加大城市配送企業貸款投放力度。(省政府金融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配合)
(十三)便利城市配送車輛通行。
落實國家城市配送車輛運行管理相關政策。合理規劃配送車輛通行區域和時段,合理確定配送車輛停靠卸貨區域,完善配送車輛通行、停靠有關的交通標志、標線。(省公安廳牽頭,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配合)研究推廣配送車輛快速卸貨作業技術,嚴厲打擊客車載貨,非法運營等違法行為。(省交通廳牽頭,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配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通行費。(省交通廳牽頭,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等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符合國家規定企業的配送車輛,根據城區道路交通條件提供通行和停靠便利。(省公安廳牽頭,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配合)
(十四)規范配送市場秩序。
加強城市配送信用體系建設,培育物流信用服務機構,完善城市配送和快遞企業的服務質量檢測和信譽考核制度,科學制定評價內容、評價標準、評價方法和評價周期等,建立分類監管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物流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引導企業加強管理、誠信經營、優質服務,保障城市配送安全。(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供銷社配合)
(十五)加強物流配送監管。
落實國家物流配送安全監管制度、跨境物流生物安全監管制度以及交通運輸管理、收寄物品驗視、交寄人員和企業信息實名登記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省綜治辦牽頭,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沈陽海關、大連海關、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沈陽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配合)加強跨境物流檢驗檢疫監管。依法查處禁止通過跨境物流進出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種資源流失,保護國門生物安全。(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加強對城市配送價格的動態監測,研究建立價格監測分析制度,引導市場合理價格的形成。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嚴肅查處城市配送企業達成價格壟斷協議、串通商定價格和以低運價搶奪貨源、排擠競爭對手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城市配送企業收費不公示、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不正當行為。(省物價局牽頭,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配合)
四、組織實施
(十六)健全管理體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導,商務主管部門牽頭,多部門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部門協調配合、企業廣泛參與、公眾支持認同的工作格局,推進城市配送運營與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配合)
(十七)加強規劃布局。
各級政府要將構建城市配送服務體系有關內容納入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貿物流、農村物流、郵政快遞等相關發展規劃,整合利用現有配送資源,合理布局城市配送服務網絡,完善城市配送基礎設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廳、省農委、省郵政管理局配合)
(十八)組織試點示范。
組織實施城市配送試點示范工作,在網絡布局、設施裝備改造升級、技術應用、標準推廣、模式創新、功能完善、誠信經營等方面先行先試,總結經驗,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質監局、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沈陽鐵路局、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配合)
(十九)加強配送運行監測。
建立全省城市配送重點物流園區、城市配送中心聯系制度,加強配送運行監測,開展配送運行情況調查,及時分析和報告行業發展動態和趨勢,就重大變化與問題提出政策意見和建議。(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配合)
(二十)加強人才培訓。
依托省內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行業協會,建立一批城市配送人才培訓基地。將具備條件的城市配送相關職業納入政府補貼指導目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配合)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