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應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招聘職位及具體要求詳見《盤錦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說明》(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在全國范圍內,凡符合上述職位要求和規定條件者均可報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事業心、敬業精神;
2.金融、經濟、法律、文秘、給排水、環境、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等相關專業。具有國家認證的211、985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及具有相關行業從業資格證書者優先聘用;
3.具有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特別優秀者可酌情放寬條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應聘: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規定期限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14日。
2.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報名人員登錄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下載并如實填寫《盤錦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登記表內照片處請插入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寫后的《報名登記表》發送至郵箱pjswjthr@163.com。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投遞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步審核。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初步審核人選結果以水務集團人力資源部電話通知為準。
2.確定初步人選。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公司將電話通知候選人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外地應聘報名人員可傳真,時間相應適當延長)。相關材料包括:《報名人員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他相關證書以及能夠證明本人工作業績的有關資料(以上資料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電子版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資格復審結果,擇優確定筆試人員名單,筆試人選、時間、地點以公司人力資源部電話通知為準。
3. 審核過程中若發現弄虛作假,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及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筆試
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參加筆試,根據招錄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1:6,不足6人的職位報名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候選人需保持通信暢通)。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法,由面試評委會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評價。應聘人員隱名面試,每名應聘人員面試時間為10分鐘(包括思考時間)。
(五)體檢
根據面試人員最終成績結合筆試成績加權平均,擇優確定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選確定體檢名單,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經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審批后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待遇
1.試用期工資為3500元/月;
2.期滿轉正后工資為4500元/月;
3.繳納五險一金;
4.根據公司營運情況給予績效工資;
5.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七、其他事項
正式聘用人員必須與原單位解除一切關系,如發生糾紛由其自行負責處理,同時公司與其解除聘用關系。
附表:1.盤錦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盤錦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盤錦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