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心談話制度
1.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
2.談心內容主要圍繞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意見和建議,加強溝通,促進交流。
3.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談,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成員必談,班子成員相互之間必談,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之間必談。
4.基層黨組織采取個別談話、集體座談等方式,有組織地開展談心談話活動。
5.黨支部書記每年與支部黨員談心談話不少于2次,對外出流動黨員,采取電話溝通等途徑,了解思想和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對困難黨員、年老體弱黨員上門談心,主動關懷,扶貧幫困。
6.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上級黨組織要有針對性地開展談心談話,一次談不好就多次談。領導干部也要接受黨員、干部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