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鎮,區政府各相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5〕79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盤政發〔2016〕13號)要求,我區制定了《雙臺子區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禁養區內原有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將在2017年10月底前退出禁養區,以后禁養區內將禁止存在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附件:《雙臺子區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