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鎮,區直各部門,產業園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傳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經區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建立雙臺子區傳染病防治聯防聯控機制(以下簡稱聯防聯控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與原則
按照“高度重視、統一領導、依法處置、科學應對”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有效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社會經濟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
二、各部門工作職責
1.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及時會商研判疫情發展趨勢。研究確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防控工作相關政策、應對預案和重大措施。統籌協調和指導各相關部門和地區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并組織對防控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聯防聯控機制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傳染病防控宣傳工作,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提高群眾自我防范能力。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重點督辦區委、區政府領導批示事項和有關會議落實的各項工作,定期督查各成員單位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區衛計局:負責傳染病防控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技術力量的調集,保證各項防控措施得到落實;成立技術指導小組和醫療診斷專家組,負責傳染病患者的救護與防病相關技術指導工作及傳染病的診斷和判定,一旦出現疫情,迅速組織衛生防疫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盡快確定疫情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議,對重病患者及時實施救治措施;負責與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溝通、信息交流和通報,適時公布事件相關信息,宣傳衛生防病知識;負責推進愛國衛生運動開展,組織做好清潔衛生和消毒工作。區疾控中心負責傳染病防控技術指導、疫情處置、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以及健康教育和咨詢服務、出具疫情處置報告等。
區發改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下發的各項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干預措施,負責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時期市場價格的監督管理和市場藥品及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并對市場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控制物價不合理上漲。
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傳染病的監督管理、組織領導和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并落實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督查學校認真開展傳染病防控工作;深入各學校、托幼機構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全力協助衛生計生部門做好疫情處置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制定重大疫情救助方案,按政策做好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的救助保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全區傳染病防控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各項應急物資專款,及時撥付傳染病人的應急診療費用。
區人社局:負責按照相關政策做好企事業單位職工、民工的傳染病健康知識宣傳和勞動保障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全區范圍內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做好環境整治工作,配合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指導組織全區環衛系統強化環衛設施及裝備的消毒預防工作。
區農經局:負責做好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開展人畜共患傳染病的監測管理和預警工作,與衛計部門建立聯動信息溝通機制;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突發疫情,做到“三同時”(與衛計部門同時到達現場、同時開展調查、同時進行疫情處理)。負責對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和管理,按有關規定會同區衛生計生局等部門處理野生動物疫情。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傳染病預防和暴發流行應急所需醫療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維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正常秩序,依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確保醫療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負責依法開展對重特大傳染病疫情所需物資市場的監管,把好市場準入關,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及其它應急物資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保障產品質量。區公安分局: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的治安管理和交通保暢工作,確保疫情處理車輛和工作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不配合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的病人,協助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嚴格互聯網信息管理,及時封堵、刪除有關謠言和歪曲報道,依法打擊處理謠言制造者和傳播者。
各街鎮:負責轄區內的傳染病防控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動員轄區內有關單位和個人參與傳染病預防、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主動配合傳染病防控工作相關部門做好事件調查處置、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和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等工作;積極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提高群眾防病能力和水平。
火車站、汽車站:負責組織對進出車站和乘坐列車、客車的人員進行檢驗檢疫工作,將發現的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傳染病通過列車、汽車傳播;確保鐵路、公路安全暢通,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交通管理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會商制度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項會商制度,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期或根據需要召開工作會議,會商、研究布置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管理制度
1.各聯防聯控機制成員根據職責分工,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匯總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進展,按要求及時報送。
2.各聯防聯控機制成員單位將本部門對應的省級部門最新的工作部署、本部門本系統內防控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
3.各聯防聯控機制成員單位建立協調溝通機制,確保信息通暢,遇重要情況要隨時通報。
4.根據需要,向公眾通報的防控工作信息由各成員單位起草,由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
5.聯防聯控機制辦公室定期向區委、區政府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附件:傳染病防治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領導小組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