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推進重大民生實事總體部署,深入推進我區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有效規范畜禽養殖,防治畜禽養殖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圍和目標
(一)治理范圍。畜禽適養區、限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養殖廢棄物治理);畜禽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關停、轉產或搬遷)。
(二)工作目標。2017年10月底前,全區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率達到100%;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全面完成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的關停、轉產或搬遷工作。全區共關停、轉產或搬遷養殖場(戶)37個(規模養殖場9個,養殖專業戶28個)。其中,陸家鎮7個(規模養殖場1個,養殖專業戶6個);統一鎮4個(均為養殖專業戶);雙盛街道17個(規模養殖場6個,養殖專業戶11個);鐵東街道5個(規模養殖場1個,養殖專業戶4個);良種場4個(規模養殖場1個,養殖專業戶3個),全面提升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二、工作步驟
1.各涉農街鎮、良種場開展禁養區內養殖單元調查摸底工作;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制度。確保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確保全區不發生公共衛生安全及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完成時限:2017年1月1日-2月28日)
2.各涉農街鎮、良種場組織限養區、適養區內養殖戶將畜禽糞便轉運至鎮(街)、村的畜禽糞便儲存池,儲存還田,實現資源化利用;改造升級限養區、適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建設符合條件的堆糞場和污水處理池,養殖糞污發酵還田,實現資源化利用;制定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關停、轉產或搬遷實施方案;政府出臺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關閉、轉產或搬遷補償方案。(完成時限:2017年3月1日-4月15日)
3.各涉農街鎮、良種場開展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關停、轉產或搬遷宣傳動員工作;確定關停、轉產或搬遷工作對象和時限;各涉農街鎮對于有搬遷繼續從事養殖意愿的養殖場(戶)在適養區內劃定養殖區域,并明確搬遷區域;區征管辦做好禁養區內養殖場(戶)搬遷評估工作;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全面停產,引導其轉產或搬遷。5月末前,各涉農街鎮、良種場要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戶)搬遷關閉任務的70%以上。(完成時限:2017年4月16日-5月31日)
4.全面完成全區規模養殖場養殖糞污治理工作、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和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搬遷工作。促進全區畜禽養殖合理布局,實現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切實保護好生態環境,推進畜牧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完成時限:2017年6月1日-10月31日)
5.各涉農街鎮于2017年11月前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申請并通過區政府的考核驗收,相關街鎮部門要定期開展工作“回頭看”,加強對已關閉的畜禽養殖場(戶)的日常巡查和監管,對限養區、適養區內畜禽散養戶養殖糞污處理工作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嚴防畜禽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反彈”和“復養”現象,確保養殖糞污治理達標,實現資源化利用。(完成時限: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職責分工
(一)屬地管理,企業主導
區政府作為責任主體,涉農街鎮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政府扶持與養殖業主自行治理相結合,各涉農街鎮、良種場,對轄區內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治理。各畜禽養殖場(戶)是糞污治理主體,必須切實承擔治理責任,強化糞污治理投入。
(二)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1.各涉農街鎮、良種場設立相應的專項工作小組和辦公室,黨政一把手親自負責,主管領導具體抓,將治理任務落實到場、戶,分解到月份,明確時間節點。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服務工作,配合各涉農街鎮做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責任單位:各涉農街鎮、良種場)
2.組織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協調區農經局指導涉農街鎮做好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的調查摸底工作;報區政府確定禁養區內關停、轉產或搬遷的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清單;對全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執法和管理;負責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污染治理技術的推廣應用;做好畜禽養殖場(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對于未按照要求開展糞污治理設施建設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規模養殖場責令其停止生產,并依法予以罰款。(責任單位:區環保局)
3.做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規劃。(責任單位:區發改局)
4.做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資金投入和管理。(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5.做好限養區、適養區范圍劃分;配合區環保局指導各涉農街鎮開展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的調查摸底工作;指導督促養殖場(戶)應用先進畜禽養殖技術。(責任單位:區農經局)
6.依法對養殖場(戶)違章建筑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區綜合執法局、區國土分局)
7.做好禁養區內養殖場(戶)搬遷評估補償等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區征管辦)
8.引導養殖戶轉變傳統養殖觀念,向種果樹、蔬菜等經濟作物、農家樂等方向轉移,引導庭院商業化養殖逐步退出。(責任單位:區婦聯)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涉農街鎮、農經、環保、發改、財政、國土、綜合執法、征管辦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此項工作。強化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從技術指導、執法監管、資金籌集、項目帶動等方面多管齊下,共同促進工作有效開展。
2.強化政策支持力度,保障資金落實到位。在積極對上爭取資金支持的同時,安排專項資金,強化對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村外標準化養殖小區建設投入,逐步形成各級政府積極扶持引導、有關部門大力支持、以業主為主體、實行多元投入的糞便污水治理和綜合利用機制。
3.強化環境監察力度,以監促治。區環保局應嚴格貫徹執行《環保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監督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養殖業環境污染違法行為。通過加大處罰力度,營造有利于推進養殖業主主動治理的社會氛圍,迅速形成高壓態勢,以監促治。
4.因地制宜,因場施策。根據實際,一場一策,分類采取糞污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技術和模式。可采取自然厭氧堆肥發酵、微生物發酵床養殖、有機肥加工等綜合處理模式。采用農機、農技、農藝相結合的生態循環方式,開展畜禽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逐步形成廢棄物還田利用+清潔能源+有機肥生產“三位一體”的綜合處理技術模式。
5.加強宣傳。召開各級動員大會,明確目的和意義。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畜禽污染綜合整治的必要性、緊迫性,對造成污染和破壞環境違法行為的向社會公開曝光,擴大治理的效果,提高養殖業主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增強廣大養殖戶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五、組織領導
組 長:石貴生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李 斌 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孫大慶 區發改局局長
王晴冬 區財政局局長
趙鳳春 區環保局局長
陳 昊 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賈文剛 區農經局局長
秦 凱 區國土分局局長
周學岫 區規劃分局局長
劉廣軍 區征管辦主任
張 君 區婦聯主席
劉 冰 陸家鎮政府鎮長
王志成 統一鎮政府鎮長
李 洋 鐵東街道辦事處主任
楊配山 紅旗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 丹 雙盛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 寧 良種場場長
李曉峰 區農經局副科級干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經局,辦公室主任賈文剛(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