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相關部門: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雙臺子區2017年“十一”期間游園安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雙臺子區2017年“十一”期間游園安全實施方案
為確保2017年“十一”期間湖濱公園、濕地公園游園活動正常開展,保障游園秩序和游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責任分工
(一)區住建局
負責總協調,具體調度園林公司等相關部門。
(二)區綜合執法局
1.負責清理園內流動商販(并清理大門口及兩個木棧橋頭處小商販);
2.負責停車場的停車秩序;
3.負責對毀綠等行為進行處罰。
(三)區衛計局
配備一臺救護車及相關救護人員,預防和處理應急事件。
(四)區市監局
負責管理湖濱公園、濕地公園各經營商戶。
(五)區安監局
負責兩個公園的安全工作。
(六)區公安分局
負責維護湖濱公園、濕地公園秩序,治安案件處理,組織巡邏人員,分組分段進行巡邏,確保治安案件得到及時處理。
(七)區消防大隊
負責突發事件處理、備勤,消防車1臺,處理應急突發事件。
(八)區交警大隊
負責兩個公園周邊的交通秩序。
(九)勝利、雙盛街道辦事處
負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十)市園林公司
1.園林景觀布置;
2.引導游人游園;
3.保證動物園正常開館,控制入園人數。
(十一)區京環公司
負責湖濱公園、濕地公園及其周邊衛生,確保保潔到位。
(十二)福興房地產有限公司
負責湖濱公園水面衛生和設施安全。
二、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十一”期間對湖濱公園、濕地公園的管理,經區政府研究,成立“十一”游園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祝美娟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董鴻斌 區住建局局長
成 員:陳 昊 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李 靜 區衛計局局長
吳繼偉 區市監局局長
邱鵬舉 區安監局局長
高立志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關飛龍 區消防大隊大隊長
張宏偉 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王國巖 勝利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 丹 雙盛街道辦事處主任
馮永海 區京環公司經理
宋海濤 市園林公司經理
于 波 盤錦福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董鴻斌(兼),負責做好“十一”游園活動的相關管理工作。
附件:游園安全相關單位具體負責人及其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