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盤錦市委辦公室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盤委辦〔2014〕63號)、《關于雙臺子區委區政府部分工作部門調整的批復》(盤編發〔2017〕66號)文件精神,設置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牌子,正科級建制,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整合的職責
將區政府辦承擔的市民投訴工作職責整合劃入區網格管理中心。
(二)增加的職責
1.接收市相關部門下放的職責,按《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第四批市級行政權限的決定》(盤政發〔2013〕10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盤政發〔2015〕37號)文件辦理。
2.牽頭協調做好“五大系統”建設的相關工作(行政權力制度系統、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行政績效考評系統、民意訴求反饋系統)。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重要情況通報、匯報和區政府領導的講話、報告等文字綜合材料的起草,圍繞區政府重點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和區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辦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及各方面的來文來電,對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鎮請示、報告區政府事項進行登記,并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負責采集、編發和傳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圍繞區政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跟蹤收集貫徹落實過程中的有關信息。
(五)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鎮對區政府工作部署、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區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與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日常工作聯系。
(七)負責組織實施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指導和推進全區政務事務及時公開。
(八)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和公務接洽、接待聯系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組織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的規劃、組織建設和管理,指導區政府系統的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牽頭協調做好“五大系統”建設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民心網投訴件的協調處理。
(十二)負責政府法制工作。
(十三)負責僑務、民族、宗教工作。
(十四)負責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內設機構綜合設置。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區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機關人員編制28名。其中:行政編制21名,工勤編制7名。部門領導職數4名。其中:主任(兼法制辦公室主任、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主任)職數1名,副主任職數3名(其中1名兼任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五、附則
(一)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