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領導就“農業大棚改建‘私家莊園’不止亟待加大整治問題”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據省國土資辦發【2018】90文件要求,按照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議精神要求,深入了解我區設施農用地違法違規用地情況,特在全區開展“大棚房”等設施農業違法違規用地問題清理排查工作。
二、《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分2章共8條,具體突出了5個方面內容:
一、“大棚房”外表以農業大棚為掩護,內部進行住宅、餐飲、娛樂、商業等非農建設,自行經營或對外出租、出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原來確定為設施農業項目,但目前已全部或部分改變設施農用地用途,改為住宅或用于工業、倉儲等非農業生產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在設施農業項目基礎上,從事觀光休閑農業經營,對其中的餐飲、娛樂、住宿、商業等非農業建設用地部分未辦理用地審批等手續違法違規行為;
四、將設施農業看護房、管理配套等附屬設施擅自改擴建增加生活設施、加工設施,面積超出國家規定用地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其它農地非農業化違法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