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盤雙衛公罰字【2019】005號
被處罰人:盤錦市雙臺子區瑞綺曼酒店
負責人:國鳳麗; 性別:女; 民族:漢族; 電話:15204290722
被處罰單位地址:遼寧省盤錦市雙臺子區勝利街遼河小學對面
2019年05月14日盤錦市雙臺子區衛生健康局監督員修閱、許晶媛(行政執法證件號:20160978、20160982)對盤錦市雙臺子區瑞綺曼酒店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未設立專用密閉消毒間;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等設施設備;床單、被罩等公共用品用具未密閉存放。
以上事實有2019年5月14日《現場筆錄》、2019年5月14日《衛生監督意見書》、2019年6月20日《現場筆錄》、2019年6月20日《衛生監督意見書》、2019年7月4日孟香梅《詢問筆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國鳳麗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孟香梅身份證復印件、現場檢查照片為證。
盤錦市雙臺子區瑞綺曼酒店的行為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予以盤錦市雙臺子區瑞綺曼酒店警告、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罰款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盤錦市雙臺子區衛生健康局辦公室(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樓314室)。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或雙臺子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雙臺子區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