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敏、孫繼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魏家村失地農民養老問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土地是農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農村穩定的基礎。隨著我市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推進,農村土地被征用現象逐步增多。我區因園區規劃建設、華錦改擴建、中華路占地等使得部分農民失去了土地,對此,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從2006年起,我市先后制定了四個關于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一是2006年我市印發了《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盤政辦發〔2006〕82號);二是2011年我市印發了《盤錦市人民政府批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盤政發〔2011〕32號);三是2013年我市印發了《盤錦市人民政府批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失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盤政發〔2013〕14號);四是2017年我市制定了《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盤政辦發〔2017〕115號),也是現行政策,因制定以來具體繳費標準不夠明確一直未有人員享受。2020年6月我市出臺了配套政策即《盤錦市失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征收和待遇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繳費標準及資金來源等。此項政策的主要內容如下:
凡我市城市規劃區內,持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證的家庭中,土地全部被征或土地被征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積不足0.3畝、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建制村在籍農業人口,可按照本次失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自愿參加保險。
一、繳費標準
失地農民養老保障繳費標準按每個失地農民具體年齡情況分別計算,即每個人養老保障基金繳費總額等于參保時全市平均預期壽命減去參保時本人年齡(男不足60周歲按60周歲計、女不足55周歲按55周歲計)后乘以12個月,再乘以繳費當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平均預期壽命與本人年齡差不足四年的(含超過全市平均預期壽命的人員),按四年計算。
以2019年符合保障條件的男性為例,當年最低生活保障金額為每人每月696元,按人均預期壽命76歲計算,繳費檔次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年齡在16-60歲之間的失地農民,繳費標準為696元×(76-60=16)年×12月=133632元。
2、年齡大于60周歲且小于平均預期壽命且平均預期壽命與本人年齡之差大于4年的失地農民(以66周歲人員為例),繳費標準為696元×(76-66=10)年×12月=83520元。
3、平均預期壽命與本人年齡之差小于等于4年或本人年齡大于等于平均預期壽命的失地農民(以75周歲人員為例),繳費標準為696元×4年×12月=33408元。
二、資金來源
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障所需資金原則上由政府、村集體和個人三方負擔。其中:政府負擔30%,從土地出讓金收益中提取;村集體負擔40%,從村集體所得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負擔30%,從本人所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中支付。但是對于在征地過程中由個人已領取全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農民,由政府、個人雙方按照3:7的比例一次性繳納失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
三、待遇標準
參保人員享受的養老保障待遇標準,按開始享受時當地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并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而調整。
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可自愿選擇,符合政策當中規定的失地農民在征地過程當中如已享受到政府補貼的貨幣補償,可根據本人意愿選擇參加本次失地農民養老保障,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繼續關注我們的工作,并提出寶貴意見。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