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臺子區紅旗司法所所長王和芳榮獲“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榮譽稱號
日前,雙臺子區紅旗司法所所長王和芳被司法部授予“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榮譽稱號。
王和芳,48歲,2008年擔任雙臺子區紅旗司法所所長,今年是她在司法系統工作的第十三個年頭。從一個“門外漢”到如今的先進工作者,多年來,她持續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本領,到群眾需要的一線深入了解群眾所需所想,運用法治思維靈活地將法律條文與群眾工作相結合,邊學習邊總結經驗,克難攻堅,以扎實的法律政策知識熱心地服務百姓。
勇挑重擔,用真誠幫教感化人心
2011年開展社區矯正管理工作以來,紅旗司法所共接收社區矯正人員104人,累計解除矯正92人。王和芳始終嚴格律己律人,對違反規定的矯正對象毫不留情,決不開“后門”,對前來“說情”的人耐心解釋,使其明白法律的威嚴。在社區矯正日常管理中,她堅持以人為本、因人而異的原則,根據矯正對象不同犯罪類型、心理特點、年齡特征和生活狀況,制定有針對性的矯正方案,對少數存在嚴重思想包袱、情緒十分低落的矯正對象,按照分類矯正的原則,實行個案幫教。她堅持每天2次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手機定位和聲紋抽查,當定位不到時,及時聯系家屬,做好記載,同時對社區矯正人員加強教育,引導督促其參加學習、勞動。
王和芳嚴管厚愛,幫助社矯對象順利回歸社會。社區矯正人員陳某是癌癥患者,她與女兒受女婿影響雙雙獲刑入獄,在多重打擊下,陳某的心態幾近崩潰。王和芳敏銳地察覺到陳某的精神狀態問題,她堅持每周家訪兩次,囑咐工作人員多與陳某打電話聊天開導。經過一段時間的陪伴和安慰,陳某的心態有了很大的轉變,平時還到老年藝術團唱起了評戲。社區矯正人員唐某獲得假釋時,其母親剛剛骨癌去逝,唐某本人身體不好,與上小學的女兒相依為命,家徒四壁。了解到這種情況,逢年過節,王和芳協調社區一起去幫扶探望,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和唐某女兒用的衣服文具。唐某深受感動,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公益勞動。她還幫助刑滿釋放的無業人員找到了合適的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為患病沒有勞動能力的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申請辦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主動承擔起無固定住址的重癥矯正對象的監管責任,為特殊情況人員制定了矯正方案……生活中與矯正對象搭建起感情的橋梁,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王和芳的矯正工作開展起來得心應手。
以己之長,百分百調解基層矛盾
紅旗街道轄區內老舊小區居多,基礎設施多已老化,經常因下水管道堵塞等問題,復雜的狀況,導致居民鄰里矛盾糾紛頻發。2020年以來,紅旗司法所轄區內的5個社區、1個村分別建立了“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為了能讓“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發揮作用,王和芳到各“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檢查基礎設施狀況,指導評理說事員開展“評理說事”工作,切實為居民解決亟待解決的問題。2021年以來,她指導紅旗街道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04次,共調解178件人民調解案件,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100%;指導轄區內6個“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收集信息線索315條,解答法律咨詢40次,解決矛盾糾紛167件,開展法治宣傳教育59次。
堅守崗位,舍小家詮釋黨員初心
她自己常年忍受著病痛,不愿意耽誤工作,選擇在休假時做手術,身體恢復后便立刻回歸到工作崗位,她說只有這樣才能安心。在患癌母親去世的前一天,王和芳堅守在崗位上。當父親患病時,她還是堅持忙完手上的工作才送父親去醫院,得知父親被診斷為心梗,被醫院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時,她十分后怕。沒能第一時間送父親到醫院,她至今仍心懷愧疚。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第二輪學習期間,她愛人手術,她在病房陪護仍堅持學習,學習筆記是在醫院食堂完成的。在她心里,工作永遠是第一位的,一心為公,無私奉獻是她永恒的堅守。
王和芳每日奔波于審前調查、調解糾紛、對接安置幫教對象的路上。她的辦公室里掛著一面寫著“人文關懷勝似春風”的錦旗,那是社區矯正人員家屬送來的。她說,這是她工作的明燈,時刻提醒她要好好工作,認真負責。她不在乎榮譽,卻在乎群眾的反應,她不計較個人得失,卻心系群眾。她先后榮獲了200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優秀司法所長、2014-2015年度遼寧省優秀司法所長、2011-2015年度全市“六五”普法先進個人。
王和芳恪盡職守,默默耕耘,心系群眾,始終以服務為宗旨、以法律為武器,用實際行動守護著基層司法工作成為一方凈土,譜寫著新時代司法行政干警的奉獻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