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組成部門
一、機構職能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地方規劃,銜接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
(二)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規范性文件。
(三)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判經濟發展趨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綜合協調全區宏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
(四)負責監測全區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并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五)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發展對策、土地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六)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實驗區工作。
(七)承擔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安排區本級基建資金,按權限做好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目標、政策及措施,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牽頭組織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及措施,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合作。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八)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次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全區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九)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組織擬訂全區區域協調發展及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全面振興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全區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負責協調推進全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十)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和計劃生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負責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按權限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劃的管理,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包括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氣,不包括城鎮燃氣)管道的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三)研究全區國民經濟與國防建設的關系,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雙臺子區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儲備糧棉糖行政管理,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的供應。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成本調查和實施成本監審工作。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領導信息
劉德勝 盤錦精細化工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能源局全面工作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21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2360033
劉漢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固定資產投資股、管道股、黨建工作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19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2360719
郭超軍 副局長
工作分工:價費股、糧食和物資儲備股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18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2360718
姜曉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綜合股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18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電話:0427-2360718
三、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檔案、印章管理、保密、政務公開、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干部隊伍、社會保險建設;負責黨建、紀檢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辦公電話:0427-236072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20室
(二)固定資產投資股
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安排區本級基建資金,按權限做好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目標、政策及措施,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牽頭組織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及措施,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合作。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辦公電話:0427-2360733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33室
(三)價費股
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成本調查和實施成本監審工作。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的組織、協調工作。
辦公電話:0427-2360741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30室
(四)綜合股
負責國民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信用體系建設,參與制定工業、服務業、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等工作。
辦公電話:0427-2360739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33室
(五)糧食和物資儲備股
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雙臺子區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儲備糧棉糖行政管理,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的供應。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辦公電話:0427-2360736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30室
(六)管道股
負責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按權限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劃的管理,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包括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氣,不包括城鎮燃氣)管道的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
辦公電話:0427-2360732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辦公地址:雙臺子區中珠大廈A座7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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