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百靈
關于印發《2024年雙臺子區推進稻漁
綜合種養工作方案》的通知
陸家鎮、統一鎮:
為推動雙臺子區稻蟹綜合種養及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雙臺子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聯合制定《2024年雙臺子區推進稻漁綜合種養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做好貫徹落實。
盤錦市雙臺子區農業農村局 盤錦市雙臺子區財政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雙臺子區推進稻漁綜合種養工作方案
按照《關于印發2024年中央財政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盤農發〔2024〕17號)要求,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標
2024年,通過實施稻漁綜合種養項目,養殖面積與養殖技術水平顯著提高,經濟、生態效益顯著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進一步推進我區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制定工作方案
兩鎮要圍繞2024年稻漁綜合種養規模和發展重點,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建設標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為全面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二)推進規模化養殖
兩鎮要鼓勵和扶持河蟹養殖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養殖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土地流轉力度,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規模化發展。
(三)培育稻蟹品牌
兩鎮要積極引導經營主體通過建立嚴格規范的生產全過程,不斷加強盤錦大米、盤錦河蟹品牌宣傳推介,提高市場認知度和美譽度,提升稻漁品牌價值效應,擴大稻漁綜合種養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提高稻漁綜合種養效益。
(四)強化示范引領
堅持典型引領,示范帶動,規模推進。項目實施主體要及時總結提煉可復制的稻漁發展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積極示范推廣。要不斷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和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規范化規模發展。
三、項目實施主體及標準
(一)補助對象
項目補助對象為實施稻漁綜合種養的涉農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養殖大戶等,補助對象需連續養殖3年以上(2021—2024年)、養殖面積300畝以上,含300畝。
(二)建設內容及補助標準
開展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項目5個,其中300畝1個、500畝4個,補助面積2600畝,補助標準每畝100元,補助資金合計23萬元。
(三)相關要求
1.項目申請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證明,無土地使用糾紛。
2.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項目,生產區域應為集中連片稻田。有與生產相適應的排水系統、溝坑、田埂加固、稻田平整、防逃防害防病等設施建設。
3.養殖區應水源充足、水質應符合農業種植、水產養殖用水標準,農業、漁業投入品合理使用,近三年未發生重大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四、項目實施程序
(一)項目申報
各鎮通知域內符合項目條件且有申請意愿的單位及個人向所在鎮、村提出書面申請,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供2021—2024年相關證明材料。
(二)項目審核
鎮、村對申請人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逐一審核,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向社會公示,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鎮于6月20日前將項目申報書報至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材料進行書面審核。
(三)項目驗收
區農業農村局邀請市級專家現場驗收,對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項目產量、產值、效益等進行現場核實,查看項目實施證明材料(購買蟹苗及飼料發票單據),出具驗收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漁業發展補助政策涉及漁民群眾切身利益。各鎮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貫徹好,實施好漁業發展補助政策,確保穩妥有序推進,確保政策落到實處,確保漁區社會穩定。要加強管理,明確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完善項目管理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建立職責明確、運作規范、上下聯動、全力推進、全程監管、責任可究的管理機制。
(二)嚴格審核把關
區農業農村局將強化漁業項目監督管理,各鎮要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業務,防止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現象發生。
(三)擴大宣傳引導
各鎮要提高對漁業發展補助政策的認識,切實增強大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等工作,使政策深入漁民隊伍,為漁業發展補助政策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2024年全區稻漁綜合種養面積統計表
附件
2024年全區稻漁綜合種養面積統計表
單位:畝、戶
單位 |
項目面積 |
戶數 |
面積合計 |
備注 |
陸家鎮 |
300 |
1 |
300 |
|
500 |
3 |
1500 |
|
|
統一鎮 |
500 |
1 |
500 |
|
合 計 |
5 |
2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