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盤錦市雙臺子區區級副林長及責任區域的通知
各街鎮、區級林長制協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林長制工作要求,切實加強林長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中共盤錦市雙臺子區委辦公室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臺子區林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雙區委辦[2021]26號)文件精神,結合區政府領導同志職務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行政區域全覆蓋的原則,區級林長保持不變,對區級副林長及責任區域進行調整,具體要求為:區級副林長協助區級林長工作,按照區域分工負責督促指導責任區域森林草原濕地資源保護發展工作。
盤錦市雙臺子區林長制辦公室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