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浩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大力發展“地攤經濟”,增強小微經濟發展活力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規劃專門區域。劃定合理的夜市和地攤經營區域,確保其布局科學,不影響交通和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發展“地攤經濟”不僅需要充分挖掘本地休閑資源,還得便于周邊居民生活,因此要聚合多方力量,聯合文商旅體、市監、公安、消防為產業良性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更好的市場環境,促進地攤經濟健康繁榮發展。目前雙臺城夜市、遼河夜市已啟用。雙臺城夜市占地3684平方米,可容納攤位83個;遼河夜市占地5000平方米左右,可容納攤位48家;富華公司城北夜市正在招商中,占地5000平方米,可容納40個美食攤位,10個娛樂設施。同時,施劃臨時便民服務點18處,發放登記卡18張,不但解決弱勢群體的生計問題,同時也方便周邊群眾需求,從而增強了小微經濟發展活力。
2.加強宣傳推廣。通過多種渠道對城市的夜經濟和地攤經濟進行宣傳,提升其知名度和影響力。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能夠充分發揮夜經濟和地攤經濟的潛力,為城市發展注入新的動力。感謝您對城市發展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為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雙臺子大隊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