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調整為9檔。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有關事項的通知》,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和繳費補貼標準。
調整后的9檔分別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靈活就業人員年參保繳費額等情況,適時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檔次標準,各市不再自行調整繳費檔次。
繳費補貼標準也隨之調整。通知提出,對應200元至5000元9個繳費檔次,各地繳費補貼標準應不低于40元、50元、7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170元、180元,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政府承擔。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可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參保人按年繳費期間出現中斷繳費的,補繳時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繳費檔次和政府給予每人每年30元的繳費補貼政策。鼓勵繳費困難群體在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選擇較高檔次繳費,進一步增加個人賬戶積累。同一個繳費年度內,個人繳費與政府代繳費的總額應與現行各繳費檔次標準保持一致,并按繳費總額相對應的繳費檔次享受政府補貼。通知鼓勵開展集體補助,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進行補助或資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