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是按照《城市社區服務站服務規范》第二部分各項服務標準及要求制定的具體工作內容。要求社區居民委員會按照此程序實施服務標準。基本程序如下:
一、制定工作計劃
標準實施前,試點街道和社區應制定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實施標準的原則、內容、流程、負責人員、時間安排、應達到的要求和目標。
二、做好準備工作
做好實施標準前的組織準備、人員準備。
(一)組織準備
應建立組織機構,統一組織標準實施工作,也可由社區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組織領導。
(二)人員準備
在社區層面具體實施標準,應根據職責分工配備工作人員。主要由社區居民委員成員、網格管理服務中心人員、社會工作者組成。
三、組織實施標準
(一)制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內容清單》
《清單》應該明確社區居民委員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與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將各項服務內容詳細列舉。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組織社區居民和其他利益相關主體開展社區協商;
2、聯系駐社區單位,實現資源共享;
3、組織社區居民開展自助和互助服務;
4、提供多種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務;
5、管理社區服務設施;
6、發現社區居民服務需求、設計服務項目、引導專業社會工作團隊承接服務;
7、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
8、其他服務內容。
(二)制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流程》
參照《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中的服務流程圖,根據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內容,逐一制定服務流程圖。
(三)建立社區協商制度
對照標準,制定協商事項《清單》,建立協商議事機構,搭建協商平臺,豐富協商形式,制定協商《程序》。
(四)建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體系》中應包括服務質量方針和目標、服務質量手冊、服務質量所需的文件,包括制度和記錄、服務過程中工作人員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社區居民委員會應根據質量管理體系中制度建設的要求,建立工作文件,工作文件中應提出以下要求:
1、社區協商議事和決策要求;
2、社區居民委員會定期報告工作要求;
3、居務公開制度;
4、對外發文原則和程序要求;
5、文件和檔案要求;
6、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守則;
7、社區居民行為規范;
8、社區公共場所應急預案。
(五)建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檔案管理制度
對社區服務過程和結果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電子數據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進行記錄,應根據《城市社區檔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建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