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與依據: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管理,保障經營者和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發揮屬地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聯動作用,確保道路運輸市場安全、規范、有序發展,依據《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道路運輸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政辦明電﹝2017﹞14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的:通過開展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工作,以整治促規范,以規范促發展,實現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管理工作“五個明顯”工作目標,即:市場秩序明顯改觀、經營環境明顯改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監管力度明顯提升、執法能力明顯增強。
三、主要內容:《方案》按照(盤政辦明電﹝2017﹞14號)提出的工作內容,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了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具體要求,共分為六部分: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第二部分為工作目標,第三部分為整治內容,第四部分為實施步驟,第五部分為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第六部分為工作要求。
《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工作五方面17項工作任務。
一是客運市場。整治客運班車違規經營行為、整治包車客運違規經營行為、整治汽車客運站周邊秩序、整治公共交通違規經營行為。
二是貨運市場。規范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行為、打擊危險貨物車輛違規運營行為、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充裝企業經營行為、打擊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小車大罐”等違法行為。
三是出租汽車市場。打擊非法營運行為、規范經營行為、規范網約車市場。
四是機動車維修市場。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行為、依法查處機動車維修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著力治理機動車維修企業經營資質不達標問題。
五是駕駛員培訓。嚴厲打擊非法從事駕駛員培訓行為、整治駕駛培訓機構經營資質不達標行為、規范駕駛培訓機構經營行為。
《方案》第四部分制定了實施步驟,明確整改時限,宣傳發動階段(6月30日前),集中整治階段(11月30日前),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方案》第五部分成立了組織機構,明確了責任分工。成立雙臺子區道路運輸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運輸管理所。成員:區運輸管理所、雙臺子交警大隊、雙臺子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綜合執法局、區發改局(區物價局)、區綜治辦、區規劃分局、區新聞中心、區信訪局、區法制辦、區委、區政府督查室等13個相關單位部門,并明確了各單位部門職責。
為保障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順利實施,《方案》要求全區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道路運輸行業經營秩序綜合整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