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據區委、區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緊緊圍繞我區爭創“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心工作,嚴格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不斷夯實日常監管基礎,提高食品銷售監管效能,推動食品安全形勢持續改善,確保創城工作順利完成。
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工作
按照創建工作要求,我區繼續深入推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工作,在去年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創建工作,鼓勵企業參與到創建活動中來,爭取我區今年至少新增一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指標。督促超市嚴把源頭采購,推進訂單農業、農超對接、廠超掛鉤、“基地+加工企業+超市”等采購模式,對供應商進行審核、對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審查。督促超市強化肉菜銷售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大力推進“凈菜上市”。督促超市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查機制,對種植養殖、采摘、屠宰、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環節進行風險分析,強化風險關鍵點控制和管理。
二、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開展農村集市監管工作調研,摸清農村集市監管底數,完善農村集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分析研究農村食品銷售安全狀況,查找和梳理農村食品銷售重點難點問題,針對農村過期食品和監管工作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整治,7月份完成整治方案,10月中旬進行工作總結。二是繼續依托金社裕農連鎖超市堅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金社裕農集中配送工作得到了國家和省市局認可,要繼續推動這項工作,指導、規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日常監管,降低安全風險,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三、規范經營行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繼續擴大重點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范圍,將保健食品批發企業、專賣店、藥店、醫藥公司、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自辦網站、嬰幼兒配方乳粉和酒類批發企業等納入重點食品銷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軟件管理,企業信息錄入率達到100%指標,按季度檢查和通報各地推進重點食品銷售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確保完成全區80%以上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達到規范要求的工作目標。
四、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治理
(一)加強校園、幼兒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安全監管。指導各地持續開展春秋季節開學前學校、幼兒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監管工作專項檢查,加強學校、幼兒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安全監管,督促學校、幼兒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集中整治學校、幼兒園及其周邊重點問題。
(二)加強重點場所治理。對集貿市場、旅游景區、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和區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和食品安全隱患綜合治理,督促重點場所內食品銷售單位和銷售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食品銷售行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加強重點時段治理。加強節假日,特別是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熱銷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廟會食品等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加大抽檢和巡查工作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防食品安全風險。
(四)加強重點問題治理。嚴厲查處菜薹(心)、芹菜、豇豆、韭菜等蔬菜中農藥殘留超標,牛羊肉中“瘦肉精”,鮮活魚中孔雀石綠、硝基呋喃代謝物等禁用化合物等違法 違規行為。
(五)繼續推進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機制,壓實責任,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整治影響,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圍繞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強監管,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
五、加強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
(一)全面落實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監管工作。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指導各所合理劃分日常監管事權,確定日常檢查企業清單,明確風險分級監管責任,完善風險等級動態調整機制,落實高風險企業檢查責任,加大對分級標準和監管結果運用的檢查力度,實現對食品銷售者風險等級每年至少調整一次的工作要求。
(二)加強食品經營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情況調研,掌握食品銷售者(含,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底數,結合工作實際,細化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按照屬地負責、全面覆蓋、風險管理、信息公開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網格化、檢查表格標準化、監管行為痕跡化、監管檔案規范化要求,規范日常檢查行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監督檢查責任,提高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水平。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加強與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獸醫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持續推進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有效銜接。深入開展批發市場規范治理,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日常監督檢查,督促批發市場開辦者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供貨源頭質量安全管控和市場內部質量安全管理,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落實進貨查驗以及查驗記錄制度,規范經營行為,進一步提高批發市場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充分落實市場開辦方和銷售者主體責任。
(四)開展網絡食品銷售監管。貫徹落實《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督促網絡第三方平臺切實落實入網銷售者資質審查義務,加大對網絡銷售食品監督抽檢,加強對網絡食品銷售行為的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查處,進一步規范網絡食品銷售行為。
(五)加強食品攤販監管。貫徹執行《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繼續推進食品攤販登記備案工作,協調指導鄉鎮政府明確經營區域和登記備案卡的發放工作,按照標牌公示制、實名登記備案制、隨機抽檢制、檔案信息管理制、進貨查驗以及查驗記錄制管理要求,加強日常監管,逐步實現改善攤販經營條件,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規范合法經營。
(六)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和檢查方案,完善重點抽檢名錄庫,按照檢查計劃,開展雙隨機和飛行檢查,公開檢查信息。加大對檢查結果的處置力度,對問題整改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跟蹤到位,發揮監督檢查作用。加大“以檢代訓”工作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質過硬的檢查員隊伍。
六、堅持科學發展,加強系統基礎能力建設
(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組織開展食品銷售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加大對雙隨機檢查員及基層業務骨干培訓力度,提高基層監管人員的檢查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技術支撐,充分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快提升食品銷售監管效能。
(二)加強調查研究和宣傳報道工作。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弄清酒類經營、日常監管等工作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解決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調動各地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加強與新聞媒體合作,圍繞中心工作及時宣傳食品銷售監管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努力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確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