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主要目的是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提高政府應對重污染天氣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減少和控制重污染天氣的風險和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健康,保護城市環境安全,促進社會穩定。應急預案原則上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因此本次預案修訂主要針對《盤錦市雙臺子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6年版)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
二、預案修訂內容
1、修訂后的預案對預警分級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預警分級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為四級,即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藍色預警:經預測,轄區范圍內將發生連續2天500AQI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或第一天已發生為重度污染,經預測未來1天內連續出現8小時及以上重度污染時段。
黃色預警:經預測,轄區范圍內將發生連續3天AQI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或者已發生連續兩天為重度污染,經預測未來1天內連續出現8小時及以上重度污染時段。
橙色預警:經預測,轄區范圍內將發生連續3天500AQI300,空氣質量為嚴重污染級別。
紅色預警:經預測,轄區范圍內將發生1天及以上AQI達到500,空氣質量為極嚴重污染級別。
2、修訂后的預案對響應措施進行了調整,著重對應急減排措施、污染物總體減排比例要求以及建議性減排措施內容進行了增加和完善。具體如下:
發布藍色預警,啟動Ⅳ級響應措施。
(1)強制性措施
①加大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②除市政府重點工程外,所有項目停止土石方作業。仍實施土石方作業的項目,必須加大揚塵防控措施。
③加大道路濕式清掃保潔頻次。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重點道路增加清掃保潔作業1次。
④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
(2)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暫停戶外運動;建議室外作業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3)建議性措施
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建議性措施包括:
① 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②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③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Ⅲ級響應措施
發布黃色預警,啟動III級響應,在執行Ⅳ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 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限排企業名單實施限產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20%以上。
②區環保局通過現場檢查,加強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監管,對治理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提請區政府采取停產措施。
③城區內的非集中供熱燃煤工業小鍋爐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限產20%以上。
④城區禁行黃標車和重型貨運等柴油車輛。
⑤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序停止生產。
(2)建議性減排措施
區宣傳部門溝通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發布以下信息:
①建議公眾盡量不要駕駛機動車出行;
②建議兒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敏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應當臨時停止戶外活動。
③建議公眾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
④建議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Ⅱ級響應措施
發布橙色預警,啟動II級響應,在III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應增加以下措施:
(1) 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限排企業名單實施限產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削減30%以上。
(2) 城區內的非供熱燃煤鍋爐,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限產30%以上;
(3)停止城區建筑、道路工地的所有施工作業。
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發布紅色預警,啟動I級響應,在II級響應措施基礎上,應增加以下措施:
(1)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限排企業名單實施停產停排、限產限排措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累計削減50%以上;
(2)城區內的非供熱燃煤鍋爐,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限產50%以上;
(3)除天然氣等新能源汽車、公交車和出租車等公共交通車輛,城區機動車實施單雙號等部分號段限行;
(4)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
(5) 紅色預警天數超過 3天以上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臨時停課。
(6)區應急指揮部派出現場工作組赴重污染天氣的街鎮、開發區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