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臺子區開展城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18年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工作要點的通知》(遼住建〔2018〕53號)《關于印發<遼寧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遼公通〔2018〕88號)及《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綜合執法局關于開展城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盤政辦〔2018〕22號)精神,有效治理交通擁堵等“城市病”,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點任務,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協調發展、全面參與、精細管理、效率優先”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從加強城區環境綜合治理、規范城區管理秩序、提升管理標準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城區管理水平和品質品位,努力打造整潔、宜居、有序、暢通城區。
二、工作目標
提高城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精細化管理水平,人行道干凈、整潔、平整、暢通,實現核心地區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整治全覆蓋,達到“規范有序、還路于民、品質優良、整潔暢通”的管理目標。對比整治前發現的違法占道行為,2018年11月底前減少50%,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目標。
三、整治范圍
雙臺子區城區范圍內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人行道、自行車道。
四、整治內容
(一)整治占道經營。一是對街路兩側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擺攤設點(修自行車、擦皮鞋、配鑰匙等)和流動商販進行清理整治;二是街路兩側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從事維修車輛、洗刷車輛、鐵藝加工和鋁塑制品加工等“馬路工廠”;三是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馬路燒烤”;四是占用綠化帶、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停車泊位等公共場所經營銷售二手車行為。
(二)整治占道廣告牌匾。一是占用人行步道、自行車道擺放的各類落地燈箱、招牌廣告;二是未經批準街路兩側擅自占用人行步道、自行車道從事慶典和促銷各類商品的行為;三是在電線桿或樹木之間擅自懸掛的廣告條幅。
(三)整治車輛停放秩序。一是人行道上停放的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等,要在非機動車停車設施或劃定的區域停放整齊;二是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車道不按規定位置停放的機動車。
(四)整治占道市政設施。一是設置不規范,歪斜、缺失、破損、規格不統一的各類墩、柱、U形桿等影響行人通行的各類占道隔離設施;二是設置不規范、不通暢,未達到無障礙標準的無障礙設施(含盲道);三是人行道范圍內的坑洞、破損、井蓋沉塌(凸起)、地面凹凸不平、側石沉塌等市政設施。
(五)整治占道設施、亭棚等。一是街路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圍占停車位,設置絆車鎖、禁停樁等設施;二是未經審批占用人行道的郵政報刊亭、交通崗亭、治安執法亭、環衛工作間等亭棚;三是電力電信箱、黑色桿線、公交站亭、公交線路牌等占道設施;四是天網工程視頻監控立桿、交通標志標牌立桿、交通信號燈桿、反光錐、筒、遮陽傘等占道設施。
五、整治標準
依據《盤錦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整治后的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由所屬街鎮進行美化、綠化、硬化,使之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六、責任分工
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日常督查和考核驗收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整治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街鎮開展占道經營、占道廣告牌匾、車輛停放等整治工作。
區經信局:負責電信箱、黑色桿線等摸底調查和清理整治。區住建局:負責市政設施的日常巡查、維護。實施人行道修
復工程,實現人行道道板穩固平整,道牙平順無缺,無障礙設施完善;實施窨井蓋整治,確保窨井蓋無松動、無損壞、與路面隨平;實施擅自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圍占停車位,設置絆車鎖、禁停樁等設施的清理整治。
區規劃分局:負責對違法違章設置的棚亭、站亭、圍擋等的認定。
區公安分局:負責治安和交通崗亭、交警遮陽傘、天網工程視頻監控立桿、交通標志標牌立桿、交通信號燈桿、反光錐、反光筒等的摸底和清理整治;負責協調整治過程中的執法保障。
區交通總站:負責公交站亭、公交線路牌等占道設施的摸底調查和清理整治。
各街鎮: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整治內容具體組織實施。
七、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全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整治工作會議,明確整治工作任務和要求,動員部署整治工作。
(二)調查摸底階段(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各街鎮、各相關責任單位根據整治任務、要求,調查摸底轄區范圍內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違法現狀,建立臺賬清單。同時,各街鎮、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單位、整治任務、整治措施、完成時限等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照摸底調查情況以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街鎮、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開展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整治工作,確保11月底前違法占道行為減少50%,提高道路通行率。
(四)長效化管理階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各街鎮、各相關部門要健全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完成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車道整治全覆蓋,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目標,達到城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通行暢通的標準。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項整治目標任務、標準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全力推進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加大對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車道違法行為和設備設施的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齊抓共管、扎實推進,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發生。
(三)加強督查,嚴肅問責。此項工作已納入區績效考核,區政府也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各街鎮、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責任單位履行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高密度、多輪次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定期通報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督促各單位切實完成整治任務。各責任單位要層層建立問責機制,對工作不達標的,嚴肅追責。
(四)加強管理,長效保持。要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經常的原則,不斷加強日常管理,采取集中整治與分片管理相結合,突擊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辦法,逐步建立長效化管理機制。要建立月報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將整治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雙臺子區開展城區人行道和自行車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