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直各相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49號)、《遼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印發<對市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實施細則的通知》(遼政教督室〔2018〕4號)精神,高質量完成區政府自查自評和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工作,推動區級政府切實履行教育工作相關職責,形成辦學行為更加規范、布局結構更加合理、資源配置更加豐富、治理能力更加優化、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新局面。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市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實施細則的意見》(盤政辦發〔2019〕3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區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任務分解方案》(詳見附件)現予印發,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市政府每年下發的工作計劃,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進行自查自評、監測評估、實地檢查、整改復查等具體工作。
文件解讀:《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雙區政辦發〔2019〕19號文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