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名稱:盤錦市雙臺子區廣友物資經銷處,注冊號:92211102MAOU8MFNIX;經營者:董偉民,職務:經營者;經營地址:遼寧省盤錦市雙臺子區雙興路東五金機電汽配城8-127。民族:滿族。身份證號:XX,聯系方式:XX,地址:XX。
(案件來源)
2019年10月17日遼寧省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盤錦市雙臺子區廣友物資經銷處經銷的NSB-200型電熱油汀產品進行了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19年12月18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件交辦盤錦市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請示主管局長批準于2019年12月31日立案。
(違法事實)
2019年10月17日遼寧省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盤錦市雙臺子區廣友物資經銷處經銷的NSB-200型電熱油汀產品進行了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檢驗,所檢項目中“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不符合GB4706.1-2005標準,依據遼寧省2019年室內加熱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判定為不合格。2019年12月18日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件交辦盤錦市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執法人員經調查得知,2018年10月18日盤錦市雙臺子區廣友物資經銷處在沈陽順寶電器店購進NSB-200型電熱油汀5臺。進貨價格每臺165元,銷售價格每臺210元。其中3臺銷售給檢驗機構,2臺零售已無庫存。共獲利225元,貨值金額1050元。
(證據列舉)
1.2019年12月31日,當事人董偉民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2019年12月31日,對當事人董偉民(盤錦市雙臺子區廣友物資經銷處經營者)制作的詢問筆錄一份;
3.2019年12月31日,當事人董偉民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具備經營資格。
4.2019年12月31日,當事人董偉民(盤錦市雙臺子區廣友物資經銷處經營者)提供的沈陽順寶電器店銷售憑證復印件一份,證明該批次NSB-200型電熱油汀的進貨來源。
(法律適用和定性)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自由裁量理由:
鑒于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商品數量較少,違法所得較少,其違法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當事人適用于一般處罰。
(處罰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做如下行政處罰。一、沒收違法所得225元。二、罰款2100元。合計:2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