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服務指南 | ||||||||||||
事項名稱 | 依據 | 受理機構 | 審批機構 | 許可條件 | 申請材料 | 辦理流程 | 辦理時限 | 監督方式 | 救濟途徑 | 辦公時間 | 地址 | 電話 |
食品經營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
申請-受理-審查-現場核查-核準-發證 | 10個工作日 | 監督電話:0427-2360325 | 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法定工作日08:30-11:30,13:30-17:30 | 雙臺子區長征街10號 | 0427-2315292;0427-2315986 |
食品生產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食品生產加工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3.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4.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申請-受理-審查-現場核查-核準-發證 | 14個工作日 | 監督電話:0427-2360325 | 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法定工作日08:30-11:30,13:30-17:30 | 雙臺子區長征街10號 | 0427-2315985 |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 | 《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五條 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作坊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五條 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小作坊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申請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加工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二)具有相適應的生產設備、設施以及衛生防護設施。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并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 1 申請書 2 營業執照 3 生產加工者身份證明 4 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5 生產工藝流程 6 擬生產的食品品種說明 7 生產加工場所的平面圖 8 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
申請-受理-審查-現場核查-核準-發證 | 10個工作日 | 監督電話:0427-2360325 | 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法定工作日08:30-11:30,13:30-17:30 | 雙臺子區長征街10號 | 0427-2315985 |
小餐飲經營許可 | 《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條 從事小餐飲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小餐飲經營許可證。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 第三十條 從事小餐飲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小餐飲經營許可證。申請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場所,保持環境整潔,遠離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場所與衛生間有效隔離; (二)具有提供餐飲服務所需的冷藏、通風、防蠅、防蟲、防鼠、防塵、消毒、洗滌等設備或者設施,以及存放廢棄物等設備或者設施;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合理劃分區域,能有效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有害不潔物品。 | 1 小餐飲經營許可申請書 2 經營者身份證明 3 餐飲服務場所平面圖以及其所有權使用證明和設備布局、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
申請-受理-審查-現場核查-核準-發證 | 7個工作日 | 監督電話:0427-2360325 | 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法定工作日08:30-11:30,13:30-17:30 | 雙臺子區長征街10號 | 0427-2315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