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落實監管責任,促進政府部門依法履職
(二)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不斷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三)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逐步提高業主自治能力
二、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所有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項目(小區)。
三、整治任務
重點整治政府相關部門、物業市場主體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在參與住宅小區物業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實施物業監督、管理活動中責任落實不到位、機制不健全、工作不規范等問題。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2年5月30日前)
(二)自查自糾(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31日)
(三)督查巡查(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四)總結提高(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5日)
(五)監督問責(2022年10月16日—10月31日)
五、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成立區物業管理工作專班組織協調本轄區各監管部門
(二)各監管部門梳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健全完善管理工作機制,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督促相關責任方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各住宅小區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人)、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開展自查自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意識
(二)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三)壓實各級責任,全面進行整治
(四)突出整治重點,依法規范整治
(五)加大公開力度,健全獎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