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優化雙臺子區營商環境,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印發〈雙臺子區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雙區政辦發〔2024〕1號)(以下簡稱《執法檢查計劃》),現將《執法檢查計劃》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雙臺子區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依據《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要求,各行政執法部門需編制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經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檢查。制定《執法檢查計劃》有利于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和有序開展,有利于避免重復執法、多頭執法等擾企問題。
二、制定依據
制定《執法檢查計劃》的主要依據有:《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遼寧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管理辦法》等規定。
三、主要內容及工作要求
《執法檢查計劃》包括11個行政執法部門2024年度27項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內容,并列明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
(一)凡無執法依據的檢查事項,一律不得開展執法檢查
各涉企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執行《雙臺子區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工作,凡無執法依據的檢查事項,一律不得開展執法檢查。
(二)避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
對能夠合并的要合并,能夠聯合檢查的實行聯合檢查。同一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的執法檢查,每年不得超過一次;同一系統的上級行政執法機關已對同一企業執法檢查的,下級行政執法機關不得再次檢查。多個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提出執法檢查計劃的,由本級司法行政部門協調,明確一個行政執法機關實行聯合檢查。
(三)創新行政執法檢查方式,切實增強服務意識
各涉企行政執法機關除采用傳統的現場檢查外,鼓勵采用大數據、視頻監控、無人機等現代科技手段開展檢查,盡量減少現場檢查頻次,積極開展探索“綜合查一次”,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合理選擇輔導建議、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約談等方法,實施“服務型”執法檢查。
文件鏈接:雙區政辦發〔2024〕1號 關于印發雙臺子區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
圖文解讀:《關于印發雙臺子區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圖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