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加強和規范我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鎮街)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杜絕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懸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遼寧省消防條例》、《盤錦市鎮(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規定》(盤安委發〔2020〕4號),結合我區實際,區消防救援大隊起草了《雙臺子區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暫行)》,先后征求相關單位、各鎮街意見,并進行修改完善,現提請本次常務會議審議。
二、主要內容
《管理規定》共分為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
各鎮街應組建消防安全委員會,在區政府領導下,由各鎮街消防工作站負責實施。
第二部分,工作職責
推動各鎮街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制定轄區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研究解決屬地消防問題,分析消防安全形勢,落實消防工作任務,通報消防工作信息,匯總上報各鎮街消防工作情況;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對網格員開展消防業務培訓、考核,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查、宣傳教育等工作。
第三部分,組織機構
各鎮街消防工作站應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工作人員若干,應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工作人員數量,原則上每名工作人員負責檢查的單位、個體工商戶數不宜超過200家。
第四部分,工作制度
各鎮街應當建立崗位培訓制度、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隱患即報制度。
第五部分,日常檢查
1、各鎮街對單位、個體工商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以及責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2、各鎮街的消防安全檢查范圍為除區消防救援大隊監管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具有一定規模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派出所監管的“九小場所”以外的單位、個體工商戶。
3、各鎮街消防安全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其他檢查。
4、各鎮街進行日常檢查時,應當重點檢查下列內容:用火用電安全情況;疏散設施管理情況;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情況;培訓演練情況;是否存在違規住宿的情況。
第六部分,考核獎懲
對消防工作站人員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不到位發生責任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解讀單位:雙臺子區消防救援大隊
聯系人:楊濤 聯系電話:15142707000
文件鏈接:雙區政辦發〔2024〕4號關于印發雙臺子區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doc
圖文解讀:《雙臺子區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暫行)》圖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