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盤錦市雙臺子區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區政府各相關部門,駐區各相關單位:
《盤錦市雙臺子區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雙臺子區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
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購力度,提升住房保障能力,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健全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號)、《遼寧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購力度進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遼政辦發〔2025〕1號)、《關于印發<關于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遼住建〔2024〕83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政辦發〔202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雙臺子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
按照政府主導、金融支持、以需定購、市場化運作原則,指定區屬國有企業開展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在政策指導、金融支持、統籌收購、監管運營等方面主導作用。收購中要尊重開發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對象等各方主體意愿,由開發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自主決定出售商品房條件;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自擔、商業可持續原則,自主決定貸款支持條件;由保障對象根據房源區位、品質、價格等自主選擇參與配租。
(二)堅持以需定購,精準保障
根據房地產市場總體情況,細致開展新市民、青年人群體保障性住房需求摸排,編制保障性住房需求報告,重點滿足新畢業大學生、進城農民工和引進人才群體多層次住房需求,提前匯總歸集保障性住房需求信息,結合商品房市場庫存總量、戶型、位置、配套等情況,合理確定用于收購房源。
(三)堅持規范實施,嚴格管理
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明確收購房源基本條件、操作程序、定價機制,按照保障群體可負擔、項目資金可平衡、發展可持續原則,做好項目風險評估和成本測算,堅持“成熟一個、收購一個”,確保房源收購過程公開公正,規范透明。要確保收購房源能夠有序配租,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實行可持續運營。要對保障性住房收購、租賃、裝修改造等全過程實施監督監管,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套取優惠政策。
二、任務指標
2025-2027年,總計收購385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中:2025年,收購129套;2026年,收購129套;2027年,收購127套。
三、保障房收購主體和標準
(一)明確收購主體
按照《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政辦發〔2025〕3號)文件要求,確定符合條件的1家國有企業作為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實施主體。該國有企業及其所屬集團不得為政府融資平臺,且符合商業銀行授信要求,堅持市場化運營,嚴格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二)明確收購標準
1.收購房源標準。收購的存量商品房房源應為相關手續齊全、可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已建成商品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戶型原則上為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戶型。但可根據市場房源和需求實際及房地產發展趨勢等因素,適當調整戶型標準。同時,為便于保障性住房整體管理,結合全區實際情況,收購房源原則上優先考慮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齊全和集中的整棟或整單元作為基本收購單位。
牽頭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2.價格標準。收購主體可委托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對房源進行核算,根據市場房源和需求實際,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以合理市場價格確定收購價格。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分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3.配租價格標準。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于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按照可負擔、可持續的原則,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0%確定,收購主體可根據市場實際和需求情況參考市場價格自行確定租金比例。市場參考租金由收購主體委托專業機構評估測算確定,并根據市場變動情況適時調整。調整前應將調整情況向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備。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四、房源供給和住房需求
(一)建立房源供給臺賬
對存量商品房庫存情況進行摸排,建立項目手續辦理情況、綜合開發成本、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存量商品房戶型及樓棟分布等各類建設信息的情況臺賬。
牽頭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二)建立住房需求輪候庫
開展新市民、青年人群體保障性住房需求摸排,重點滿足新畢業大學生、進城農民工和引進人才群體多層次住房需求。并根據摸排情況建立保障性住房需求輪候庫,詳細掌握保障性住房總體需求人數、群體分類、住房要求位置及戶型等各類信息情況。
牽頭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五、保障房分配和管理
項目完成收購后,收購主體應做好房源裝修改造和配租管理等工作,明確租金價格,實行自負盈虧并進行單獨核算。同時,按照保障性住房需求申報順序、申報條件、項目位置及戶型等因素開展配租。配租前收購主體應向社會發布公告,內容包括項目地址、房源數量、租金價格、戶型等信息;配租過程中要確保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與配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保障性住房具體使用、退出和續租等管理規定,由收購主體根據實際細化制定。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主導實施收購的國有企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專班,由區政府分管住房城鄉建設的負責同志任組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司法局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任成員。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負責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各項日常組織、協調、推進和指導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將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以確保完成收購和推動有效配租為目標導向,壓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健全跨部門、多層級工作機制,統一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用改革創新的辦法攻堅克難,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引導。工作專班成員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示范引領和輿論引導,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官方平臺等多渠道向社會準確發布國家有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信息。推廣經驗做法,加大力度宣傳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進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
(四)加強風險防范。在收購過程中,收購主體應對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市場風險、法律風險、資金風險等,并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附件:雙臺子區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專班
附件
雙臺子區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工作專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購力度,提升住房保障能力,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工作體系,經區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雙臺子區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專班,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趙文星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王志成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姜艷軍 區司法局局長
王 丹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史大衛 區自然資源分局局長
張迪男 區稅務局局長
張 軍 區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王 棹 區財政局副局長
蔡永剛 盤錦富祥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王志成(兼)。各單位各負其職,共同做好收購工作。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工作各項日常組織、協調、推進和指導工作;
(二)司法部門負責收購工作相關方案及相關決定的合法性前置審查,并提供相關法律指導和法律服務;
(三)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協助收購主體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四)財政部門負責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策,對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給予支持;負責指導國有公司依法依規開展收購存量商品房,監督國有公司經營行為;
(五)人社部門負責摸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群體人員數量,建立臺賬;
(六)稅務部門負責落實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各環節相關稅費優惠政策;
(七)收購主體負責收購存量商品房,負責房源裝修改造和配租管理等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公告,內容包括項目地址、房源數量、租金價格、戶型等信息;負責明確租金價格,與配租人簽訂租賃合同;負責保障性住房具體使用、退出和續租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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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7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