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雙臺子區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審核
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駐區各相關單位:
《雙臺子區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審核管理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雙臺子區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審核管理
實施辦法
為規范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的建設行為,強化審核管理,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全方位監管,控制建設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高項目投資效益,依據審計署《政府項目審計規定》、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范圍
雙臺子區政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及區屬國有企業以區本級財政資金、區本級融資資金以及區本級政府立項的需地方財政資金配套上級專項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
第二條 工作職責
(一)區財政局職責負責對選定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以下簡稱“造價機構”)進行委托、監督、管理和協調。監督造價機構編制的招標控制價是否合理、合規,對區政府安排需要跟蹤審計的工程項目,監督其現場跟蹤是否達到要求。
區財政局應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及相關業務流程、要求對造價機構進行管理。對在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問題、相關單位進行協調,尤其是對爭議事項進行核實調節,保障工程審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造價機構職責
造價機構受區財政局委托,遵守合同、遵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對項目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進行審核,對區政府安排、建設單位要求500萬以上的工程項目進行現場跟蹤,對工程進行結算審核等工作,出具成果報告,并對出具的報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區財政局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區財政局按時、保質完成區委、區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建設單位或委托管理單位職責
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勘察、設計、監理和招標控制價編制等工作。
項目建設單位及委托管理單位負責辦理項目的包裝、環評、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負責組織、管理及協調項目的管線遷移、用水、用電等相關事宜;負責組織、管理及協調建設單位委托的管理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項目的施工;負責向資金主管部門上報項目籌備階段實施進展情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對項目進行驗收、管理和服務;負責組織協調完成竣工報告;負責準備資金使用相關材料和資金撥付文件,向建設單位申請支付資金。
項目建設單位負責配合各項目委托管理單位,準備建設主體的相關材料;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圖紙、規范要求施工,是否存在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現象;監督監理人員是否履行職責;負責按照委托管理單位提供的準備材料和資金撥付文件,向區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
第二章 項目籌備階段管理
第三條 項目立項管理
工程項目立項后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應及時向區財政局備案,區財政局按照區政府批示統籌安排開展預、結算審核工作、確定審核重點,制定審核計劃,并安排審核人員(造價機構人員)與工程項目負責人建立聯系。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必須由建設單位牽頭,會同委托管理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報區財政局備案。同時,總造價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項目(含中央預算內、省、市專項資金),各建設單位(部門)需向區紀委監委進行報備。各鎮(街道)項目報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精細化工產業開發區項目報送相應派駐紀檢監察組。
第四條 工程勘察、設計管理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選擇確定應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一)采用招標入圍方式選擇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勘察、設計單項合同估算達到政府采購限額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必須辦理政府采購;估算達到100萬元以上必須辦理公開招標)。由行業主管部門統一進行管理。建立勘察、設計單位資料庫,并與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資料共享,進行管理和考核。
(二)施工圖設計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設計深度不夠、交代不清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應督促設計單位修改完善;發現施工圖設計預算造價超出項目投資概算,必須退回重新設計,修改、完善和重新設計等增加的費用由設計單位承擔。
(三)因勘察、設計單位原因直接導致項目設計、施工發生重大變更,造成項目造價增加10%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扣減勘察費、設計費,并由建設單位作不良信用記錄,視情節限制其承接政府投資工程類項目的勘察、設計業務。
(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要求時間完成勘察、設計工作,對不能按要求時間完成的,應由委托單位列入不良信用記錄,情節嚴重的不再委托勘察、設計任務。
以上有關規定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在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合同時,列入合同的必要約定。
第五條 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
(一)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初審,特別注意一定要在消防審圖合格的基礎上。
(二)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應按照符合設計要求、不突破項目預算的原則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初審;審圖機構應按照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的原則進行審查。
(三)圖紙會審(施工圖交底)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必須及時通知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派人員參加。
(四)對于非招投標工程的施工圖審查也應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第六條 招標控制價審核管理
招標控制價由建設單位編制(或委托造價機構編制),報請區財政局審核時,應當附以下文件:
(一)申報表;
(二)區委或政府通過該項目的會議紀要(批準文件);
(三)可研報告;
(四)立項批復;
(五)設計概算;
(六)施工圖紙等相關資料(容缺件除外);
(七)招標控制價文件;
(八)其他。
由區財政局委托造價機構進行審核。未提供區委、區政府會議紀要或區政府批準文件的工程均不接受申請。
第七條 招投標及合同管理
(一)嚴格履行招投標法,依法進行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對于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在設計圖紙經審查合格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報送到區財政局兩份,區財政局委托造價機構作出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審核報告,審查合格后由建設單位依法招標。
(二)對招標控制價經區財政局審查過的招投標工程,合同中約定“固定單價”的,結算時執行工程量清單固定單價;在招投標工作結束后,簽訂工程合同時,建設單位不應簽訂“固定價格”合同,嚴禁以“死包干”形式進行約定;對招標控制價未經過區財政局審查的工程項目,不得簽訂固定單價合同。
(三)對于未明確計價方式的工程項目,結算時按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與省頒定額計價方式整體水平合理的原則選擇計價方式。
(四)招標工程及非招投標工程的施工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報區財政局備案登記。對未按要求申報項目立項、備案的施工合同,區財政局未能列入計劃的工程項目,申請工程結算時,區財政局不予受理。
第三章 項目組織施工階段管理
第八條 項目開工申報管理
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在工程開工前要向區政府申報;對需要現場跟蹤審計的工程項目,區財政局按照區政府批示安排相關人員(造價機構人員)進行現場跟蹤監督管理。
第九條 項目施工現場監督管理
(一)造價機構人員對項目嚴格檢查、并及時做好反饋;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應按照管理范疇加強現場監督;監理單位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理,確保工程項目質量。
(二)對現場跟蹤的項目前期手續進行調查,如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招投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三)按照圖紙設計及相關施工規范進行檢查,是否存在偷工減料、不按圖紙施工及設計變更滯后等情況。
(四)監督監理人員是否存在不在崗、對偷工減料、不按圖紙施工等現象視而不見的情況,協助建設單位對該工程的質量、進度進行監督管理。
(五)隱蔽工程、措施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列為現場跟蹤重點。
第十條 對造價機構現場跟蹤考核管理
(一)造價機構對區財政局確定的跟蹤審計項目,應指定聯系人,及時向區財政局匯報工程現場施工情況。
(二)造價機構現場跟蹤重點未能按期上報區財政局的,區財政局將收回現場跟蹤項目,并不再委托該造價機構任何審核工作。
(三)工程出現質量、安全、簽證不實、弄虛作假等問題的,應追究項目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隱蔽工程管理
隱蔽工程回填前,建設方項目負責人、現場監理及施工方項目負責人均應及時通知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安排人員(造價機構人員)參加,到現場進行測量、記錄、拍照取證等工作,方可回填。道路工程應作好轉序前的分層驗收工作,并通知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安排人員(造價機構人員)參加,經監理、建設方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為有效,并到區財政局備案登記。未通知區財政局進行回填的,將來結算時此部分費用將不予計取。
第十二條 拆除工程管理
拆除工程前,建設方項目負責人、現場監理及施工方項目負責人均應及時通知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安排人員(造價機構人員)參加,到現場進行測量、記錄、拍照取證等工作,方可拆除。拆除工程垃圾外運方式、運輸距離均需區財政局(造價機構人員),監理、建設方項目負責人、施工方負責人簽字后方為有效。未通知區財政局私自拆除的,該工程結算時此拆除部分費用將不予計取。
第十三條 工程變更管理
工程變更應做到審批程序規范、相關資料完備。凡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相關資料不全的,工程變更增加的投資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負責。總體工程變更工程量不足合同金額10%的,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總體工程變更工程量超過合同金額10%以上的,原則上應由建設單位重新立項,另行組織招投標。
第十四條 工程簽證管理
少作簽證,能作設計變更的盡量作設計變更。簽證必須由建設方項目負責人簽字,且只能簽工程內容、施工方法和工程量等。對預計簽證內容金額超5萬元的項目,建設單位在該簽證內容實施前通知區財政局,并到區財政局備案登記,區財政局安排人員(造價機構人員)參加并記錄備案,否則該工程項目結算不予計取該簽證的工程量。對區財政局確定的政府跟蹤項目簽證必須有區財政局參加并作備案登記后方為有效。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管理
(一)施工單位應嚴格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按設計要求及驗收標準完成所承建的工程。因其它因素不能按時完工,應向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說明延期原因,并重新組織施工方案送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批準。
(二)施工過程中不按設計標準及驗收規范施工且不聽監理勸阻,不按整改通知整改的,上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從嚴處理。
(三)施工單位上報工程預(結)算弄虛作假,導致造價咨詢服務機構審核時核減幅度過大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提請有關職能部門對施工單位嚴肅處理,并給予相應的實質性處罰,同時記不良信用記錄。具體取費標準為:核減幅度10%以內(含10%)時,由委托單位支付提供該項目結算審核服務的審計單位審核費。預(結)算審減率為10%(不含10%)-15%(含15%)之間時,施工單位必須承擔30%的審核審計費;預(結)算審減率15%(不含15%)以上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全額承擔審核審計費。對于由施工單位需要承擔的審核費在出具審核報告前一次性支付給審計單位。
以上有關規定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列入合同的必要約定。
第十六條 監理單位管理
(一)監理單位的選擇確定應當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監理單位派駐現場監理必須做到只要工程施工,監理人員必須在現場的原則,建設方項目負責人應對監理出勤進行管理,財政人員(包括受托的造價機構人員)不定期到現場勘查時,發現監理不在現場一次警告、二次通告所在單位、三次建議有關部門取消監理服務合同,并對其所造成的工程缺陷追責。
(三)監理日記必須按要求填寫,客觀、真實地記錄工程實際施工過程及各分部施工情況,以便工程結算時調用監理記錄。
(四)發現施工方不按設計及驗收規范施工,未能履行監理職責,未及時通知施工方負責人及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的,一經發現取消監理服務合同。
(五)對于發現現場監理簽證不實、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直至取消監理業務,不付監理費用,情節嚴重造成政府資金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從監理服務費中扣減并列入黑名單。
(六)發現現場監理對重大事項隱瞞不報的,區財政局一經發現直接建議有關部門取消監理服務合同,列入政府招標黑名單。
第十七條 造價咨詢服務機構管理
(一)采用公開招聘的形式招聘造價機構,用于雙臺子區政府類投資工程類項目的審核工作。
(二)造價機構被委托審核項目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出具審核報告。審核過程中發現影響審核進度的事項,應事先通知(書面)區財政局并說明原因,區財政局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并給予相應延期。未事先通知(書面)且到期未完成審核工作的,區財政局則對其信用及業務勝任能力進行評價,認為其不勝任的,則不再委托審核業務。
第四章 項目結算竣工階段管理
第十八條 工程結算管理
(一)造價機構堅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嚴格履行程序,依照國家相關標準,有效控制項目結算價格,節約政府資金。
(二)凡應當報送區財政局審核的政府投資項目,須經區財政局進行工程造價審核復審后方可辦理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工程造價以區財政局依法作出的審核復核結論作為結算依據。未經區財政局簽署審核意見的工程項目,財政不予撥付全額工程結算資金。
第十九條 報送結算資料的條件及流程管理
需要結算審核的項目在施工時必須由區財政局委托的造價機構進行跟蹤審核。如未進行跟蹤審核的項目將不予結算。建設單位在報送工程結算申請資料時需附帶以下文件:
(一)工程結算申請表;
(二)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三)施工合同(協議);
(四)有效簽證等資料;
(五)竣工驗收報告;
(六)竣工(施工)圖紙(含電子版);
(七)設計變更資料;
(八)預(結)算書(含電子版);
(九)施工方營業執照及施工資質;
(十)工程量計算書(電子表格版DLD格式文件);
(十一)臨時工程、隱蔽工程的影像資料、各方聯合確認資料等;
(十二)承諾書(1)施工單位承諾書,(2)建設單位承諾書;
(十三)監理日志;
(十四)其他。
以上資料除電子版數據外均需提供原件,法人簽字、蓋章手續要完備,不能只蓋章不簽字或只簽字不蓋章,手續不全視為無效(容缺件除外)。審核合格后由區財政局委托中標的造價機構進行審核。
第二十條 業務質量要求管理
造價機構在接到委托任務后要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審核任務,在遞交審核初稿時要附帶初審報告、計算底稿、詢價記錄、現場記錄等相關結算資料。
第二十一條 結算報告出具管理
造價機構出具的結算報告必須經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出具正式的結算報告。造價機構務必保證出具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并對出具的報告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項目資金管理
(一)項目委托管理單位按照資金使用要求,準備資金撥付材料和資金撥付單,撥付單上需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簽字蓋章。
(二)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向上申報資金撥付文件,并負責跟蹤落實資金到位情況。
(三)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標準,嚴格按照申報方案中項目資金預算執行,各項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申報方案資金預算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對下列出現的違章、違規、違法問題提交區紀委監委及司法機關,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規章實施處理、處罰、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履行招投標手續問題
建設單位申報招標控制價審核時,如發現有先施工后編制招投標控制價、內定中標人及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情況。
(二)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問題
施工單位上報工程預(結)算弄虛作假,導致造價機構審核時核減幅度過大的情況。在現場跟蹤過程中,如發現施工單位偷工減料,監理存在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不作為等現象。
(三)簽證問題
對于在結算過程中發現簽證不清、不實、前后矛盾的情況。
(四)結算問題
在結算審核過程中,如發現現場實際施工與竣工圖紙不一致、簽證內容不實、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亂簽字等情況。
(五)項目建設實施中發現的其他違章、違規、違法問題。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為了政府投資工程類項目的順利實施,盡早開工建設,根據實際情況區財政局采取容缺上報材料(如可研報告、立項批復、中介審核報告)的方式提前開展工作,建設單位和建設單位委托管理單位在補齊材料后,造價機構出具審核成果。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雙臺子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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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人武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各人民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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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8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