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信訪案件清倉起底專項行動方案》文件解讀
發布時間:2017-11-2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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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深入落實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推進省委巡視組交辦案件辦結化解工作,舉一反三,促進信訪案件清倉起底,解決積久信訪問題,有效預防和減少越級上訪,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結合我區信訪穩定實際工作,制定《實施信訪案件清倉起底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一是落實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需要。省委巡視組第六巡視組交辦我區案件共37件,經過梳理,去除重復案件,共計24件.我們要照單全收,做到辦結率達到100%,化解率也要提升到一個最大高度,不能化解的做好穩控工作,防止不斷重訪。
二是解決歷史積案和各種遺留問題的需要。通過前期開展的清倉見底攻堅行動,已解決大量積案。省市交辦行政案件295件,已化解238件。同時我區仍有許多積案,還存在一些不穩定因素,需要給予解決和處理。
三是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的需要.今年是政治年,黨的十九大即將召開,信訪壓力空前,很多信訪積案關聯的重點人群和重點人將會屆時越級上訪,反映各種訴求,形勢也需要下大力量清倉起底,解決一大批信訪積案。
二、主要依據和框架內容
《方案》包括兩個部分,正文和四個附表。正文部分包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及分工、工作步驟、保障措施四個部分。四個附表包括省委巡視組交辦信訪案件清單、省市交辦清倉起底信訪案件清單、十九大期間重點信訪案件(集體訪)清單、十九大期間重點信訪案件(個體訪)清單。
制定此方案有以下六個依據:
一是依據區委八屆第58次會議通過的《關于落實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安排意見》,按照要求,起草此方案。
二是依據遼信聯發(2017)1號《關于在“信訪矛盾清倉起底化解攻堅行動”中注重化解群體性熱點難點信訪問題的意見》
三是依據盤信聯辦(2017)17號《盤錦市開展“信訪矛盾清倉起底化解攻堅行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是依據區委八屆五次全會工作報告《持續增強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的高度自覺,奮力開拓建設現代化濱河國際城區的嶄新局面》(2017年7月31日)
五是依據2016年區委工作報告和區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安排的2017年信訪工作要求。
六是依據省市考核指標要求。
正文的工作目標包括5項,源于省市考核指標要求。
工作任務及分工,是根據省市區工作要求,同時結合了我區信訪工作實際而進行部署和分工的。其中對我區信訪案件進行了分門別類,明確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是為了確保信訪案件落實在責任部門,落在主要責任人上,按照國家信訪工作三個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防止推諉扯皮,全力攻堅克難,確保清倉起底任務的完成。
工作步驟分為三個階段,主要考慮省委巡視組交辦的案件要在10月31日整改到位,同時十九大召開在即,為保障期間和諧穩定,打好提前量,做足前期準備,壓縮了第一階段的時間,加大了第二階段時間,提前了第三階段時間。
工作保障,主要是組織保障、方法保障、資金保障、督查保障、責任保障、機制保障。要解決積久問題,一次去根或長期穩控,需要下大決心、加大投入、多想辦法、創新機制、落實責任。
四個附表,也是四個清單。
一是省委巡視組交辦信訪案件清單。
二是省市交辦清倉起底信訪案件清單。
三是十九大期間重點信訪案件(集體訪)清單。
四是十九大期間重點信訪案件(個體訪)清單。
前兩個清單是省市交辦的,后兩個清單是從各街鎮報上來并進行梳理的。
四個清單都明確了包案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是正文中10類案件的來源,同時也是對正文工作任務的表格化、具體化,是為了進一步提升工作的前瞻性、操作性。
以上是對草案的說明,不足之處,望領導和同志提出修改意見,我們將進行改正和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