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園林城市的定義
國家園林城市,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園林城市標準》評選出的分布均衡、結構合理、功能完善、景觀優美,人居生態環境清新舒適、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國內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二、《方案》出臺背景
1992年原國家住建部提出在全國范圍內評選一批功能完善、人居舒適、生態宜人的國家園林城市,加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發展轉型。盤錦市在2009年榮獲省級園林城市稱號后,就把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并于2014年全面啟動,依據《國家園林城市系列標準》,制定出臺《盤錦市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作為全市創建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落實部門責任分工,開展摸底調查。雙臺子區依據《盤錦市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結合雙臺子區實際,制定出臺了《雙臺子區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方案》
三、《方案》起草過程
(一)廣泛收集資料。深入研究了《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和《盤錦市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中的具體要求,同時借鑒了省內沈陽、大連、鞍山等園林城市的創建經驗。
(二)嚴格落實重點任務。對照《盤錦市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內容,逐項細化了重點,確保全部落實到位。
(三)符合雙臺子區實際。在認真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各項任務的基礎上,根據我區園林綠化工作實際,對相關內容進行了細化,保證《方案》緊貼雙臺子區實際,做到有的放矢,合理安排目標任務。
四、《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內容,分別從“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實施步驟”、“保障措施”五方面入手,對推進國家園林城市工作提出了明確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明確了以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和現代化濱河新型城區為出發點,以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為目標,提高城區基礎設施水平,完善城區功能,加快城區綠化建設步伐,改善城區生態環境,促進城區綠化事業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明確了按照“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標準均衡城區綠地建設,完善綠地功能;創建組織管理到位、規劃理念超前、設計操作規范、景觀保護得力、綠化體系完整、市政設施完善的園林城市。
(三)主要任務
重點完成以下四個方面的任務
1. 加快城市綠地建設。嚴格按照《盤錦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標準實施城市綠化建設。包括綠化美化城區廣場、游園綠地和景觀帶;綠化美化城市主次干路,對全區街路綠化統一規劃,進行綠化補植,提升綠化品質; 對一統河、遼河南北兩岸堤壩等濱水綠地進行建設和完善; 提升公園綠地建設水平,改造建設湖濱公園、濕地公園、水利公園等市區主要公園,按照園林園藝化標準建設,提高植物造園水平;加快居住區綠地建設步伐,新建居住區綠地面積占用地面積30%以上,改造項目占25%以上;加快建設苗圃基地,并以苗木基地為依托,建設具有物種保護、科普宣傳、科學研究等功能的植物園。
2. 加強城市建設管控。包括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綠化條例》(國務院令第100號)及《遼寧省城鎮綠化條例》,強化城區園林綠化保護管理;建設城區綠道系統;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開展街容街貌的綜合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推進海綿城區建設。
3. 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做好生態網絡體系建設、城區生態空間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濕地資源保護以及城區廢棄地修復等工作。加大大氣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度。
4. 完善城市配套基礎設施。加快配套設施建設步伐,不斷加強城區總體功能和承載能力。
(四)實施步驟
1.籌備階段
2.集中攻堅階段(2017年4月30日前)。
3.鞏固及迎檢階段(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國家園林城市檢查團對我區創建工作進行驗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工作組、規劃工作組、宣傳工作組、資金保障組和督察組。
2. 健全機制,強化監督。強化政府職能作用,加強對社會綠化的監管力度。
3. 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各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和城市綠化的法規政策,使創建工作成為各級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共同關心、共同參與的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創建工作氛圍。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