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相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扎實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強化質量安全責任,提升質量總體水平,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辦法》(遼政辦發〔2014〕32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盤政辦發〔2014〕71號),經區政府同意, 2016-2017 年度區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于2017年10月15日正式實施, 12月底前完成。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辦法》,考核分為自我評價、文審初評、實地核查和結果通報等4個環節。
(一)自我評價。11月3日前,區直各相關部門根據《2016-2017年度質量工作專項考核評分細則》(見附件1,以下簡稱《評分細則》),完成質量工作考核自我評價,并將考核材料,報至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市監局)。
(二)文審初評。11月15日前,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依據各縣、區、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報送的考核材料和工作實際,就考核材料的完整性、質量目標和質量措施的落實情況、日常質量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初步評審。
(三)實地核查。11月30目前,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組成考核組,隨機選取部分縣、區、經濟區開展實地核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組織有關單位對質量工作考核部分指標進行第三方評價。
(四)結果通報。12月30日前,完成對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政府的質量工作考核,確定考核等級,形成考核報告,經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向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反饋考核結果。
二、考核材料
參照政府各有關部門報送的考核材料應包括自評報告、證明材料和考核工作聯系人員名單。
(一)自評報告。根據《評分細則》撰寫自評報告,內容包括考核年度總體質量工作情況,定量目標完成情況,定性質量措施落實情況,對否決項說明,以及質量工作貫徹五大發展理念,促進供給側改革、提高地區發展和效益的案例,質量技術基礎服務產業創新發展、提高產品附加值、優化產品結構、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的數據,質量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證明材料。自評報告所述每項指標完成情況,均需提供證明材料, 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證明材料可以是文件、新聞宣傳資料、場地或活動照片、研究報告等, 要對照考核指標選項編制目錄, 以便査閱和審核。
(三)聯系人員。為加強考核期間溝通協調,請各相關部門指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內設機構負責人作為聯系人,并填寫《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聯系人員名單》(見附件2 )。
三、有關要求
(一)考核時限。根據《雙臺子區質量工作考核辦法》規定,自我評價應重點反映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間的質量工作成效。
(二)報送材料。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將自評報告、證明材料和考核工作聯系人員名單匯編成冊、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于10月30日前報送至質量強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將不予受理。
聯系人:趙壁 聯系電話:2315022、13842753577
電子郵箱:348839094@qq.com
附件:1.2016-2017年度區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
2.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聯系人名單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