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相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規范營業執照簽發工作有關精神,全面規范做好我區域內營業執照簽發工作,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嚴格規范營業執照簽發等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4號)及《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企業登記管理和營業執照簽發有關工作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18〕14號)規定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調整營業執照簽發等行政審批職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職權及人員調整
我區行政審批局負責的權責清單及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中的企業名稱登記等62項(見附件)行政職權調整到區市監局。原區市監局劃撥到區行政審批局的工作人員全部劃回區市監局。
二、調整時限
上述行政審批職權調整,區市監局和區行政審批局嚴格按程序操作,并于3月17日之前完成調整交接,3月20日之后我區域內營業執照簽發等工作由區市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附件:營業執照簽發等行政審批職權調整事項清單。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