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臺子區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應急預案
為加強清明節期間全區人民祭祀活動的管理,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在祭祀活動中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殯葬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的優質服務、安全保障和宣傳引導工作,發揮清明節在傳承傳統美德、弘揚優秀文化、深化殯葬改革、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二)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及時應對、措施果斷、科學決策、協調合作;堅持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堅持以預防為主、應對為輔、快速處置好各類突發事件。
二、群眾祭掃活動重點區域
雙盛街道公益性寄骨室、宋家村公益性寄骨室、常家村臨時墓地、光正臺村臨時墓地及各村歷史形成的墓葬點。
三、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雙臺子區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具體負責應急情況指揮處理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
(一)總指揮及職責
總指揮:翟月雷 區政府副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清明祭掃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二)副總指揮及職責
副總指揮:李 洋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趙 影 區民政局局長
主要職責:協助總指揮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三)指揮部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指導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與處置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事項。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主要負責調研分析相應的數據和信息情報報送,提出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參考意見和具體措施并及時上報指揮部;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方案及各種規范性文件;負責祭掃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有關情況;負責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總結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和教訓;負責對外宣傳報道等工作。
2.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清明祭掃活動宣傳報道工作;協調新聞媒體,利用清明節之際開展倡導文明祭掃和對《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宣傳報道;及時發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導廣大市民避開祭掃高峰,確保祭掃安全出行;負責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新聞發布工作。
區政府辦: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召開全區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接待安全應急工作協調會議;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區發改局:物價部門負責喪葬服務價格管理,依法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按規定公示和明碼標價等行為。
區民政局:負責對殯葬服務場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好各祭掃點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實;督促各祭掃點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負責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導、規范服務、引導群眾開展文明祭掃活動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協助區委宣傳部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銷售非法喪葬用品;協助綜合執法部門加強對沿街銷售黃紙行為的查處;負責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接待情況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協調治理銷售黃紙及紙扎物等問題,維護好市容環境。
區農經局:負責清明節祭掃期間重點區域的護林防火工作,加強防火宣傳工作,設置提示牌,提醒群眾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區的燒紙行為;重點區域的散墳散墓的巡視和管理;根據重點墓區林木資源情況,部署護林隊伍及器材設備。
區衛計局:負責祭掃活動中突發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區市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違規無照經營殯葬用品的業戶。
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分配警力,維護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現場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控制祭掃活動人群的聚集規模,避免發生人群擁擠現象和踩踏事故,采取措施預防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發生;防范制止治安案件發生,防范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發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時聯絡相關部門,并妥善處理案件,保證祭掃活動順利進行。在突發事件發生、災害威脅到人身安全時,負責組織祭掃群眾和工作人員迅速疏散,撤離危險區域。
區交警大隊:負責協調清明期間臨時增設停車場問題;增設臨時交通設施,適時增設機動車臨時繞行、單行、禁行等標志,并適時采取分流措施;根據停車需求情況,臨時采取占用道路停車等措施,緩解交通和車輛停放壓力;如遇突發情況,及時指揮疏導、疏散車輛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暢通;做好清明交通宣傳工作,向群眾宣傳盡量避開高峰日祭掃,并適時播報車輛繞行信息,減少交通擁堵。
區消防大隊:負責清明節期間有關消防監督工作,做好執勤備勤工作。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車輛在現場備勤;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火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總站:要適時增加清明掃墓公交專用線路,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區京環公司:負責清明祭掃期間城區環境衛生的整治清掃工作。
各街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群眾祭掃工作的宣傳、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實,祭掃高峰期間各社區、村要派專職人員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十字路看守,做到嚴防死守,確保群眾祭掃時不發生火災、交通、爆炸、擁擠、傷亡等事故。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警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部應當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實施各項應急工作,做到迅速出擊,密切配合,果斷處置。
(一)祭掃現場及重點區域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現象時
1.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對人員進行疏散、控制人員總量,保持現場秩序;
2.現場交管人員及時指揮疏導車輛和人流。
(二)車輛停放困難,交通嚴重擁堵時
1.交警部門采取限時管制措施;
2.臨時征用停車場地;
3.臨時占用道路停車。
(三)發現火災險情或突發情況時
1.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報告;
2.現場工作人員就近利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3.消防人員迅速進入現場撲火;
4.緊急疏散群眾,將人員轉移到空曠地帶,遠離危險源,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撤離危險場所、區域時要保持冷靜,不擁擠,選擇最近、最暢通的出口撤離。
(四)出現突發事故,祭掃群眾有擠傷情況時
1.現場工作人員迅速聯系衛生部門救護人員,及時開展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工作;
2.迅速向指揮部報告;
3.公安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引導疏散群眾;
4.交警部門及時疏導各種車輛,保證救援通道暢通;
5.民政部門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發現不明爆炸物或發生爆炸事件時
1.發現可疑不明物時,現場人員迅速報告指揮部,由公安部門專業人員迅速進行處置;
2.發生爆炸事件時,公安部門迅速到達現場處置;
3.救護人員迅速搶救傷員;
4.消防車迅速到場撲救明火;
5.現場工作人員負責疏散群眾到達安全地點。
(六)出現個別人借機制造事端時
現場工作人員要迅速報告、迅速控制、迅速解決。
(七)突然發生矛盾糾紛時
及時化解、協調處理、避免不良影響。發生與群眾糾紛和矛盾時,現場工作人員要態度平和,保持冷靜,耐心做好群眾解釋工作,避免矛盾沖突;必要時,聯系公安部門協調解決。
五、突發事件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區政府辦公室組織安排事故調查、責任追究和善后處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街鎮要以樹立文明新風、保障祭掃安全為工作落腳點,充分預測今年清明節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上加強領導,工作上狠抓落實。成立專門機構,認真做好預案,精心組織安排,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遇到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匯報,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清明節前后各一周的每天6:00時至16:00時,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其它時間由區民政局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行使職責。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清明節祭掃值班電話:區民政局:2361503、2361518。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部成員必須迅速趕到事發現場,指揮事件處理工作。現場工作人員要沉著應戰,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
(二)完善各類制度,應對突發事件
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物資儲備調集制度,人員調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三)確保通信及時,保證信息精準
要保障通訊聯絡暢通,信息上報要及時準確,確保各級領導及時掌握動態,實行科學決策。清明節高峰日,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由指揮部統一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各部門將4月3日-8日的值班表、重點地區值班人員名單于3月30日下班前報指揮部辦公室(聯系人:路艷梅13709877891)。
(四)充分利用清明節的有利時機,廣泛開展殯葬改革宣傳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重點宣傳國家關于殯葬管理的法規、政策;宣傳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喪葬陳規陋習,創建文明祭祀新風尚的典型經驗、先進事例。
七、本預案執行的起止時間
2018年3月27日至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