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8區直部門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的通知》文件解讀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透明度,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雙臺子區編委辦制定了《關于公布2018區直部門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制定意圖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總體部署和調整公開《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的工作要求,促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結合雙臺子區實際,由區編辦起草制定本《通知》。
主要內容
(一)調整后的行政職權。區政府部門共保留行政職權1373項,其中保留行政許可事項274項,行政處罰607項,行政強制71項,行政征收11項,行政給付40項,行政檢查55項,行政確認44項,行政獎勵15項,行政裁決4項,其他行政權力252項。
(二)調整后的政務服務事項。區政府部門共保留政務服務事項429項,包括行政許可274項、行政征收11項、行政給付40項、行政確認44項、公共服務事項60項。
三、工作要求
區直各相關部門務必于2018年8月底前,在本部門網站對外公布本部門2018年版《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照清單行使權力,區直各部門對保留的行政職權和政務服務事項,進一步優化權力運行流程,編制辦事指南,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規范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區政府部門要主動同區行政審批局對接,及時調整完善網上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對于新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及時進行審批標準化錄入。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制定監管措施和辦法,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有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