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雙臺子區落實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在我省實行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教發〔2019〕51號)精神,按照《關于印發盤錦市落實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教發〔2019〕15號)相關要求,為鼓勵教師到農村從教,提高農村教師工作積極性,依據學校邊遠程度,結合我區實際,對農村教師實行差別化補助,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補助范圍和對象
(一)補助范圍
農村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不包括城區所在地學校。
(二)補助對象
1.列入補助范圍學校的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2.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到補助范圍學校連續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交流、支教人員(要求符合下列條件:該教師必須為區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優秀教師;交流、支教地學校教師總量在核定編制數內,并確實需要該學科教師)以及納入補助范圍學校中因公外出學習培訓(1年內)的在職在編教師屬于補助對象。
3.其他在編不在崗、離退休等人員不屬于補助對象。
4.從補助范圍學校借調或交流(支教)到不屬于補助范圍學校和非教育系統的人員,不屬于補助對象。
5.因師德失范等行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教師在處分影響期內不享受補助。
二、補助標準及類別
一年按12個月計發, 原則上區域內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人均每年不低于3600元。根據鄉村學校的艱苦、邊遠程度,分為三類地區核定補助標準。即:
一類地區,補助標準為200元/人·月,約占補助對象的30%;
二類地區,補助標準為300元/人·月,約占補助對象的40%;
三類地區,補助標準為400元/人·月,約占補助對象的30%。
根據我區鄉村學校的艱苦、邊遠程度,確定補助發放對象為陸家學校、常家小學,并按二類地區標準予以補助。即:補助標準為300元/人·月。
三、實施時間
我區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從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四、補助原則
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是針對農村教師工作崗位的補助,補助不計入五險一金和退休費的計算基數。嚴格執行“以崗定補、在崗享有、離崗取消”的補助原則,實行動態管理。
1.農村教師在崗期間享受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人員調離、退休(職)、辭職后次月起停止發放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新錄用或調入教師自起薪之月起享受相應崗位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
2.農村教師因工作需要,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按照相關程序交流(借調)到城區學校、不屬于補助范圍學校或非教育系統人員,不享受相應崗位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因學科教學工作需要,區內農村學校之間交流(支教)的,屬于補助范圍學校,享受相應的教師差別化補助。
3.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在婚喪產假等法定假期內享受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
4.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離崗治療期間仍可享受相應崗位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
5.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上年度考核為不確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本年度不能享受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
五、發放辦法
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采取實名發放的辦法。要建立以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等信息為基礎的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申領信息庫,實行實名制管理,并對補助人數、補助標準和發放情況等進行動態監控。
1.考勤。各學校根據教師出勤管理規定,在每月5日前對教師上月在崗情況進行考勤。
2.造冊。各學校按照政策確定補助發放人員,實名填寫《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發放名冊》(詳見附件),在學校公示3個工作日。
3.上報。各學校于每月10日前報區教育局綜合辦公室審批。
4.審核、撥付。區教育局對學校上報人員及補助金額審核無誤后,報區財政部門備案并撥付資金。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責任。區教育、財政部門統籌部署推動落實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的相關工作開展。區政府是落實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確定發放渠道,負責統籌落實資金,確保資金足額及時落實到位,不得因實施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而減少農村教師合法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做好摸底統計。區教育、財政部門要抓緊全面摸清本地區農村學校具體的地域分布、教師崗位、人員編制、在崗教師人數等情況基礎上,合理確定本地具體補助范圍和對象。
(三)科學制定細則。區教育部門結合實際,制定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實施細則,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加強教師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作為差別化補助發放標準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差別化補助對農村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促進作用。區教育局、財政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于2019年9月底前,按此標準完成2019年7月1日起應發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的發放工作。
(四)加強資金管理。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資金,按原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區財政要減少發放中間環節,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嚴禁虛報、冒領、套取補助資金行為,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
(五)加強監督考核。要加強責任考核,健全管理制度,把落實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發放政策的情況納入對區政府相關部門績效考核和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區教育局要對政策規定、人員名單、發放標準、發放方式等具體內容進行公示,堅持陽光操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政策實施公平、公開、公正。
(六)注重綜合施策。區政府相關部門要把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政策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區域內校長教師輪崗交流等工作有機結合,采取綜合措施,切實改善農村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不斷提高農村教師崗位的吸引力。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農村教育、關心農村教師的良好氛圍。
附件:《農村教師差別化補助發放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