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月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區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就農村小商店、小超市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銷售偽劣三無食品的集散地、傾銷地的問題,根據您的建設,一是嚴格規范審批,嚴把許可準入關。按照《行政許可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嚴把市場準入關,對申請從事食品經營單位,達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單位一律不予許可,確保農村群眾的食品流通安全。對已審批的食品流通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了復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二是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及臺賬制度,做到追終溯源。
我局將按照《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指導意見》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小作坊監督檢查工作。持續對小作坊開展深入摸排整治,鼓勵引導小作坊規范取證,加強證中幫扶指導,嚴格證后監督執法。
針對農業生產所使用的農藥、化肥等農資,我局質量綜合股對轄區內農資經營戶開展護農保春耕執法檢查,主要檢查摻混肥、農膜產品質量,要求經營戶履行進貨查驗制度,是否向生產廠家索取本批次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查看產品包裝是否符合規定。對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的經營者責令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建立進銷貨記錄。
盤錦市雙臺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