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西繞引水總干和雙繞引水總干等兩條河流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與保護范圍劃界成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 (辦河湖函〔2019〕394號)、《遼寧省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印發遼寧省河湖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通則的通知》(遼河長辦〔2017〕2號)的規定,盤錦市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與保護范圍劃界成果已經完成,現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
1.西繞引水總干:西繞引水總干是盤山灌區一條重要引水渠道,為盤山縣北部區域農田提供灌溉水源。取水口位于遼河閘上游,遼河右岸4.8 km處,通過遼河閘抬高水位,遼河水經過西繞倒虹吸,穿越小柳河,流經雙臺子區統一鎮、盤山縣匯入繞陽河,河道全長12.5km,盤錦境內12.5km。
(1)左岸
①西繞倒虹吸出口—太平河: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左屬雙臺子區,河道長度7.44km。
②太平河—張家東站(匯入繞陽河處):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左屬盤山縣,河道長度5.06km。
河道管理范圍左邊界線均按河道左岸岸坎線外延40m劃定,保護范圍左邊界線均按管理范圍左邊界線外沿200m劃定;
(2)右岸
西繞倒虹吸出口—張家東站(匯入繞陽河處):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右屬盤山縣,河道長度12.5km,
河道管理范圍右邊界線均按河道右岸岸坎線外延40m劃定,保護范圍右邊界線均按管理范圍右邊界線外沿200m劃定;
2.雙繞引水總干:是盤山灌區一條重要引水渠道,為盤山縣西部區域農田提供灌溉水源。取水口位于遼河閘上游,遼河右岸20米處,通過遼河閘抬高水位,遼河水經過雙繞倒虹吸,穿越小柳河,流經雙臺子區鐵東街道、雙盛街道、陸家鎮,盤山縣匯入繞陽河,河道全長16.61km,盤錦境內16.61km。
(1)左岸
①雙繞倒虹吸出口—太平河: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左屬雙臺子區,河道長度10.05km,
②太平河—龍家鋪閘(匯入繞陽河處):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左屬盤山縣,河道長度6.56km,
河道管理范圍左邊界線均按河道左岸岸坎線外延40m劃定,保護范圍左邊界線均按管理范圍左邊界線外沿200m劃定;
(2)右岸
①雙繞倒虹吸出口—太平河: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右屬雙臺子區,河道長度10.05km,
②太平河—隆家鋪閘(匯入繞陽河處):以河道中心線為界,河道中心線為界以右屬盤山縣,河道長度6.56km,
河道管理范圍右邊界線均按河道右岸岸坎線外延40m劃定,保護范圍右邊界線均按管理范圍右邊界線外沿200m劃定。
二、相關要求
(一)在河湖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湖穩定、危害河湖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湖行洪的活動。在行洪河湖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
2.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設置攔河漁具。
3.堆放、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體的物體以及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器具。
4.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鉆探、挖筑魚池。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宜。
(二)水利水工設施管理與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占、毀損堤防、水閘、護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設施、防汛備用的器材、物料和河湖長制公示牌、河湖劃界公告牌、界樁等。
(三)劃界調整
河湖保護范圍地塊邊界因自然條件、歷史原因等不能保證時,先按控規藍線或現狀綠化帶范圍劃定,以后隨城市規劃建設按劃界要求進行調整。
河道進行河道治理后,其河道管理范圍按照有關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三、責任追究。對違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規和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