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精細化工產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遼寧精細化工產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年產規整填料催化劑1000立中試及產業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經評估審核和局務會研究通過,現批復如下:
項目位于盤錦精細化工產業開發區C區5號廠房,總投資2000萬元,新建一套規整填料類催化劑生產裝置,催化劑產量100t/a,項目試驗期為11個月,產品用于分析測試。
一、盤錦市雙臺子區發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項目備案文件,項目選址符合盤錦精細化工產業開發區規劃,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及風險防范措施后,從環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地點、性質、規模、生產工藝和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生產裝置、進料設備等生產過程均密閉,生產過程有機廢氣通過管道進入廢氣有組織處理系統;危廢暫存間采取微負壓,廢氣收集后進有組織廢氣處理系統。有組織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工藝為“堿吸收+二級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要求。
加強無組織廢氣污染控制措施,VOCs物料儲存于密閉的容器中,生產過程中物料管道輸送。對設備、管道、閥門定期檢查、檢修,保持裝置氣密性良好。
(二)強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廢水主要為離心廢水、洗滌廢水、設備沖洗水、循環冷卻水、初期雨水等,廢水收集后暫存于廠房污水暫存罐,定期拉運至孵化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染物排放濃度執行孵化基地污水廠的進水指標,孵化基地污水處理廠出水進入精細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三)落實地下水和土壤保護措施。按“報告書”確定的地下水重點污染防治區、一般污染防治區進行分區防滲處理,重點污染防治區、一般污染防治區設置防滲性能應符合相關要求,結合“源頭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原則,設置地下水監控井,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監測計劃,你單位應留存與防滲相關設計、施工等圖紙文本、影像等資料以備查。
(四)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合理布局,高噪聲源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五)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釜底殘渣、廢活性炭、廢包裝、廢導熱油、廢催化劑、廢堿液均屬于危險廢物,分類存于廠內危廢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危廢暫存間建設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
(六)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立三級防控體系,按照“企業自救、屬地自主、分級響應、區域聯動”原則,針對該項目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實現與全廠、相關管理部門和所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效銜接,定期進行應急培訓和演練,在生產車間安裝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報警器,有效防范和應對環境污染事件。
企業應做好環保設施運行和維護,嚴格落實環保設施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健全企業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重點環保設施進行設計,并定期做好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
(七)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樣孔口和采樣監測平臺,并設立標志牌。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
(八)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九)你公司應按《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依法持證排污,取得排污許可證前,不得投產運行。
三、按照國家有關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實污染物總量確認書中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落實污染物削減指標。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按照規定程序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或者防治污染、環境風險防范等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自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開工建設,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雙臺子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項目建設及運行期的環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現將該項目的擬批復內容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如有意見可反饋至0427-6693990。